記者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瞭解到,今後全國各級法院在審理涉農案件時,要依法實行快立、快審、快結,必要時可設立專門合議庭或配備專門人員審理涉農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強調,各級法院要加強涉農案件的調解工作,依法維護土地承包經營權自願、有償、依法流轉,保護各種形式的規模化經營,保障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處理好農村集體土地徵用糾紛,保護好農民和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對追討工資、工傷撫卹等訴訟,視情況減、緩、免收訴訟費。對違法侵佔耕地的、販賣假種子、假農藥及僞劣藥品、產品等坑害農民切身利益的行爲要嚴厲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