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烏克蘭總理葉哈努羅夫6日向此間媒體宣讀一份政府聲明時強調,烏克蘭與俄羅斯必須簽署2006年兩國政府間關於天然氣供應和過境運輸協議。
葉哈努羅夫說,除了兩國經濟實體簽訂的合同外,還必須簽署政府間協議。烏克蘭政府將在本月16日前向俄方提出烏方的協議草案。烏俄談判的正式結果和雙方簽署關於天然氣問題的協議將爲烏克蘭天然氣的供應和消費提供保障。
葉哈努羅夫說,根據2001年簽署的烏克蘭與俄羅斯政府間協定,烏俄每年都應簽署關於天然氣問題的議定書和協議。他說,俄羅斯“曾經是,現在依然是烏克蘭最大的合作伙伴”。他還強調,只有在兩國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才能對天然氣價格和過境費率進行調整。俄烏兩國4日就天然氣價格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了爲期5年的俄向烏出口天然氣合同。根據合同,俄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以每千立方米230美元的價格將俄天然氣出售給“俄烏能源公司”,“俄烏能源公司”將俄天然氣和來自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等中亞國家的天然氣混合,再以每千立方米95美元的價格出售給烏克蘭。俄天然氣經烏境內出口到歐盟國家的過境費由原來的每千立方米每百公里1.09美元提高至1.6美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