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日前,天津市北辰法院在審判實踐中,不斷強化調解職能,創新調解方式,豐富調解手段,逐漸摸索總結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訴訟調解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他們在實際工作中注重八個方面規範調解工作,將合法自願的調解原則貫穿於民商事審判的全過程;找準突破口、掌握主動權,把握調解時機,因案因人調解;藉助外界力量營造良好的和解氛圍;在調解中注重誠信與公正;強化庭審功能,避免模糊調解;力求調解結案,兼顧調判結合;重點做好利益失衡、集團訴訟、婚姻家庭及鄰里糾紛案件的調解工作;對調解不成而做出判決的案件,注意做好當事人的教育疏導工作。
在調解中他們還注重做好“四個結合”,即:將做好無過錯方寬容諒解工作與做好有過錯方覺悟改進工作相結合;將庭前調解與庭審中、庭審後調解相結合;將當面調解與背對背調解相結合;將解決當事人現實糾紛與促進未來的互利合作相結合。
在此基礎上,審判人員還總結提煉出七種有效的調解技巧:心態透視、情理共融、案例疏導、法制教育、溝通解怨、親友旁助、良知啓迪。通過積極探索調解方法,推廣調解經驗,北辰法院案件調解結案率不斷提高,涉訴上訪、纏訪纏訴案件逐漸減少。自2004年以來,經調解達成協議和撤訴的民商事案件共3533件,調解結案率達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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