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給我10塊錢,我要找人替我寫寒假作業!”
隨着寒假臨近,一些家長向記者反映說,互聯網上的一些網站上陸續出現了專門爲小學生服務的“廣告”,有些人還公然通過網絡聊天招攬生意:10塊錢替小學生寫寒假作業,8塊錢替小學生欺負同學,10塊錢代開家長會!
鄭女士的兒子是瀋陽市瀋河區某小學2年級的學生,前天下午她到學校接孩子放學回家時,兒子一見面就嚷嚷着管她要10塊錢,而且含含糊糊地不說幹什麼用,再三追問之下,兒子這才說出了一句讓她震驚的話:“我要找人替我寫寒假作業!”兒子告訴她,同學告訴他一個QQ號碼,說有人可以代寫寒假作業,價格十分便宜,只要10塊錢,而且只要出錢,還能替小學生欺負同學,還能代開家長會!聽了這話,鄭女士十分生氣:“誰這麼缺德,把小孩子往火坑裏帶?!”於是,她向兒子要了對方的QQ號碼。
網上明碼標價替小學生“服務”
按照鄭女士提供的QQ號碼,記者昨天與這個聲稱可以專門爲小學生提供服務的網友取得了聯繫。記者假稱,自己和孩子要出門旅遊度假,孩子無暇顧及功課。對方立即表示自己長期代替小學生寫寒、暑假作業,很有經驗,還可以替孩子欺負同學,替孩子開家長會。他開出了自己的服務價格表:
寒假作業(48頁1-3年級)10元;(48頁4-6年級)12元。暑假作業(62頁1-3年級)12元;(62頁4-6年級)14元。欺負同學(身高1.3m-1.4m)5元;(1.4m-1.6m)8元。代開家長會,一律10元。熟人一律打8折。
在對方開出的服務價格表上,赫然列有“欺負同學”的服務項目,他解釋說,該項服務包括“威脅、扇耳光等”,並表示,如果出了事兒算他的。對方打出的廣告上,還寫有“顧客至上,城(誠)信爲本”,錯字連篇,看上去讓人啼笑皆非。記者注意到,在互聯網上的多個網站都有類似內容的廣告。
對於這種專門爲小學生“服務”的做法,遼寧省法學會會員、遼寧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李振革表示,按照我國教育部門的有關規範中規定,學生應該團結同學、認真學習、獨立完成作業,而“代寫作業”“欺負同學”的做法明顯違反了這些規定,這種信息也屬於不良信息,我國計算機網絡管理的有關規定也禁止在互聯網上發佈不良信息,對此,網站的管理者(版主)負有責任,應該立即將這樣的信息予以刪除。
另外,爲小學生提供“威脅、扇耳光等”這種“服務”,屬於明顯的違法行爲,這樣的行爲一旦實施,根據行爲後果的嚴重程度,輕則觸犯《治安管理法》,重則會觸犯《刑法》,將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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