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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燈,本來是扮靚城市的一種裝飾。隨着城市規劃的不斷完善,街燈的造型也更加異彩紛呈,成爲城市新的景觀。
然而,隨處可見的殘破街燈卻提醒着人們,大家欣賞美的權利和享受夜間照明的權利在不斷受到個別人的破壞。往往是哪裏安裝了新的街燈,過不多久就有人爲破壞的痕跡出現,漂亮的街燈變得支離破碎,美觀的意義消失殆盡,甚至照明的功能也失去了。
不知破壞的人是出於一種怎樣的心理。他們天生就有一種破壞慾?那種可能微乎其微。畢竟人之初性本善,這可是先賢的真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成長軌跡,無論其生活環境怎樣,啓蒙教育裏都不可能有損人利己這一項。何況破壞公共設施也並不對個人有利。如果是出於發泄的話,也不應該把氣撒在街燈上,任何人也沒有這個權利。也許根本就沒有什麼原因,只是某些人閒散無聊之舉。
不管怎樣,這種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爲都找不到合理的解釋。只能歸咎於個人本身的道德意識淡薄。破壞街燈,就意味着損害城市的形象。白天,人們在出行時看到的是破損的街燈,不僅美觀無從談起,城市環境也因此而形成了不和諧的畫面;晚上人們外出,或是在加完班後回家的路上,行車走路會有很多不便,而且會出現各種交通事故。
更令人氣憤的是,這種破壞現象時有發生,那些缺乏社會公德的人不以爲恥反以爲樂。還是好好想想自己的行爲,漂亮的街燈是爲所有人服務的,也包括搞破壞的人,這些“無辜”的街燈遭到破壞,搞破壞的人在夜晚出行也會有各種不便。其實,最後還是害人害已。美好的東西人人都愛,讓街燈重新亮起來,也讓人們的心裏重新亮起來。這樣的生活纔是和諧的。(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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