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週刊文章稱,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強調今年將從營造反腐環境、解決影響羣衆切身利益問題、推進改革、完善制度建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等幾個方面,加大反腐力度。
文章指出,剛結束的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在對200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回顧總結的基礎上,對2006年的反腐倡廉和紀檢監察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要求。
文章說,能否形成全黨全社會高度重視和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這麼一種有利於反腐倡廉的大環境,是關係反腐敗效果的一件大事,如果沒有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沒有廣大人民羣衆的普遍覺悟和積極參與配合,僅靠紀委、檢察和監察等專門監督機關單打獨唱,要從根本上遏制和預防腐敗是不可想象的。爲此,反腐倡廉工作自上而下的當務之急之一,是要在營造全黨全社會高度重視和積極參與反腐敗的大環境方面狠下功夫。
文章同時指出,進一步加大查處損害羣衆切身利益的各種違紀違法行爲的力度,將是新的一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着力點。
文章稱,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既是預防腐敗的重要手段,又是及時發現和調查處理已經發生的腐敗問題的重要手段。對權力運行監督制約不力,是導致腐敗問題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有效防治腐敗,需要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
文章說,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是預防腐敗的行爲規範,是懲治腐敗的準繩和尺度。依法治腐是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是重大和緊迫的任務。中央紀委的要求看,依法治腐,不僅要切實解決有法可依問題,而且還要切實解決有法必用,執法必嚴問題,決不能把已經頒佈實施的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當擺設,必須切實加大其執行與落實的力度。
文章強調,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反腐敗的一個最具威懾作用的重要手段,是確保監督檢查有效性的後盾。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強調要繼續保持查辦案件工作的力度。要以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違反黨紀的案件爲重點,嚴肅查辦領導幹部濫用權力、貪污賄賂的案件,利用人事權、司法權、審批權謀取私利的案件,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和礦產開發領域的案件。要注意查辦嚴重侵害羣衆利益的案件,尤其是發生在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失職瀆職案件;還要認真治理商業賄賂問題。
同時要求查辦案件工作必須依紀依法進行,不斷提高辦案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規範案件檢查措施,加強對辦案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完善辦案協調機制,形成辦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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