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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思南縣天池煤礦特大透水事故相關責任人最近受到處理。
記者從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有關單位和部門13日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04年12月12日發生的貴州省思南縣天池煤礦特大透水事故,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池煤礦一號上山在掘進過程中,由於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接近了與煤層立體斜交的隱伏的岩溶溶洞,在強大的水壓作用下,承壓水衝破斜坡長12米左右的煤體,從巷道前方潰出。
透水發生時,煤礦當班共有80人在井下作業,事故發生後,44名工人成功逃出,36人被困井下。經過當地有關部門30多天的緊急搶險,被困36名礦工,只找到21名遇難者的遺體,還有15名工人至今下落不明。這起事故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80多萬元。
據貴州省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這起事故的處理決定是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直接作出的。這起事故的相關責任人,除煤礦礦長兼煤礦主要股東冉朝江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並被吊銷礦長資格外,事故發生地思南縣許家壩鎮副鎮長冉光權、思南縣鄉鎮企業局副局長周施斌、思南縣副縣長譚天貴、思南縣縣長戴亮等9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分別被給予行政撤職、行政降級以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
另外,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還責成貴州省煤炭管理局沒收天池煤礦違法所得70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350萬元的罰款。天池煤礦的依法關閉工作,責成思南縣政府進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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