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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起,交管局實施8條措施確保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通暢。
這8條措施爲:一是路面保持足夠的值勤交警,市區主要道路和郊縣主要公路及客流、車流大、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增設160處檢查點位;二是各交警支隊要以濱江道、福安街、大衚衕、小白樓地區及各大超市、批發市場周邊地區,車站、碼頭及各條高速公路、重要出入市道路爲重點,加強雙休日及每天傍晚交通組織疏導;三是充分使用流動電子警察、酒精檢測儀、車輛牌照識別系統等裝備,重點檢查客車超員、超速行駛、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無證駕駛和貨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違法載人、不按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駕駛不合格車輛上路行駛及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四是查獲超員客車要及時安排有資質車輛轉運乘客,查獲疲勞駕駛要責令駕駛人在服務站強制休息;五是21處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要實施24小時全天候監控,遇9座以上客車須逐車檢查、逐一清點人數;六是對從事春運駕駛人逐人審查資質並簽訂安全行車保證書,禁止去年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有主要以上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駕駛人從事春運;七是各交警支隊每天派出交警到轄區長途客運站點例檢車輛安全狀況,抽查營運客車燈光和輪胎及有無加裝坐椅,並檢查登記出站車輛載客人數;八是對尚未治理的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加強巡查,設立警示標誌,提醒過往車輛注意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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