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民政局屬下的《公益時報》日前報道,陝西省華陰市政府截留了五千多萬元災民救災款。此事引起廣泛關注。
香港《大公報》記者就此採訪了華陰市政府,有關方面強烈否認有所謂救災款資“截留”問題,指出是傳媒報道弄錯了基本事實,將5906萬移民遷建專項資金與救災款混爲一談。
華陰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民主與法制》雜誌之前也就此事作了類似報道。陝西省發改委已經向《民主與法制》雜誌作了書面回覆,指明“5906萬資金是國家發改委安排用於移民遷建工程的項目建設資金,不是民政部門安排的救災款。根據國家發改委對華陰移民遷建安置實施方案的批覆精神以及移民遷建管理辦法的規定,移民遷建工程的建設資金不能直接發放給受災羣衆,要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和有關管理建設的規定分批撥付使用”。
爲了解遷建安置資金的使用情況,該報記者來到了具體負責項目實施的華陰市移民局,並看到了陝西省發改委和渭南市發改委的有關文件。文件下達了華陰市首期遷建安置工程中央補助資金1188萬元的投資計劃,該項資金由陝西省財政廳撥付給華陰市財政局。
遷建資金非救災款關於資金的管理情況,華陰市副市長聶郝禮介紹說,“我們嚴格按照國債資金的撥付程序,設立專戶、建立遷建戶專卡,減少撥付環節,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的撥付到建房戶:完成基礎性工程,撥付一點五萬元的30%,完成主體工程撥付50%,拆除舊房交集體後,撥付最後的20%。”
關於資金使用情況,華陰市移民局局長周選民告訴記者,“截止二○○五年底,華陰市財政局按照工程進度,已將遷建安置工程中央補助資金中的250萬元撥至華陰市移民局的遷建安置專戶上,其中的208.7萬元已順利發放至安置戶手中,用於村臺建設和五十二戶建房戶的補助,剩餘資金仍保留在專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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