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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深圳市出臺商品房契稅徵收新政,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除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之外,其他土地房屋權屬轉移一律按照3%的稅率徵收契稅,即購買高檔住宅必須按照3%的稅率繳納契稅。而記者從北京市地稅局有關部門瞭解到,北京市目前商品房稅收政策一切照舊。市地稅局有關部門負責人還強調有關媒體報道的第二套住宅擬徵高額不動產稅等消息也沒有聽說。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副局長章家壽昨天向記者介紹,在2006年元旦以前,深圳市對住房契稅的執行標準是除別墅外,其餘商品住房均按照1.5%的優惠稅率徵收契稅。而調整後的契稅徵收則將建築面積大於144平方米的非普通住房也劃歸3%稅率的適用範圍。章家壽強調:“按調整後的契稅徵收新標準,只有自用普通住宅才能享受1.5%的優惠稅率。”
北京方面,昨天,市地稅局有關部門負責人明確告訴記者:“2006年1月1日以後,北京尚未出臺有關房地產稅收方面的新政策,一切房地產的稅收按照年前執行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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