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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媒體報道,纏訟已久的臺灣漢生病患(痲瘋病)官司,經過各方努力終於在19日獲得日本執政黨重視,日本自民、公民黨將在今年6月以前完成立法,初步決定將賠償每位病患800萬日幣,摺合臺幣222萬,適用對象包括臺灣與南韓。
據報道,根據日本“讀賣新聞”的報道,日本執政聯盟的自民、公民兩黨19日召開政策會議,針對二次大戰期間,在臺灣與韓國不人道對待痲瘋病患的歷史提出賠償法修正案,將在本次的國會會期中進行審查,最晚將在今年6月以前完成立法。
這項法案中規定,將賠償每位病患日幣800萬圓,摺合臺幣大約是222萬元,預計總賠償金額將達到臺幣11億元。
據瞭解,日本政府2001年通過“漢生病(痲瘋病)賠償法”,給予每位日本被隔離痲瘋病患800萬到1400萬日圓不等的賠償金。臺韓原告認爲,此法應該適用於日本殖民期間遭到同樣待遇的被殖民國家痲瘋病患,分別在2003年和2004年向日本厚生勞動省提出賠償要求卻遭到拒絕。
臺灣樂生療養院的控告官司2005年10月25日獲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勝訴,不過韓國的17名原告被不同法官判敗訴。日本厚生勞動省已經針對臺灣的告訴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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