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讀賣新聞》5日報道,日本政府計劃,對韓國和臺灣的麻風病人進行賠償。
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引述報道,日本厚生勞動省根據向本國麻風病人賠償的《麻風病補償法》,制訂了全面救濟韓國和臺灣的麻風病人的計劃,其人數預計達400多人。
上月25日,日方在韓國麻風病人的訴訟中勝訴,但是在臺灣麻風病人的訴訟中敗訴。因此日本政府決定,先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抗訴,然後再與韓國及臺灣的麻風病人和解。
日本政府決定對臺灣麻風病人的訴訟提出抗訴,是爲了在訴訟的同時在賠償中佔據主動。
而日本政府決定對韓國麻風病人也進行賠償,一是因爲臺灣麻風病人的訴訟勝訴,二是因爲韓國政府將麻風病人問題列爲韓日有待解決的主要外交問題。
此前,日本“關於麻風病問題的驗證會議”受厚生勞動省的委託進行調查,在3月份發表的報告書中稱:“小鹿島等療養院的麻風病人問題也是日本的隔離麻風病人政策之一,他們遭受了與日本患者同等的人權侵害。”
2001年,熊本地方法院判決《麻風預防法》(1996年廢除)的隔離規定違憲之後,日本政府於當年制定了《麻風病補償法》,並向本國麻風病人每人賠償800萬~1400萬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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