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厚生勞動省任命的一個調查小組27日所做報告顯示,日本政府在上世紀20年代至50年代對精神病院中麻風病患者進行強制墮胎並殺死引產出來的嬰兒,現有案可查的已達100多起,調查人員發現了這些目前仍被保存的麻風病患者的胎兒和嬰兒的屍體。
報告說,調查人員在全日本6個國立精神病院中發現了死嬰114名。從身長判斷,其中有29名出生或死亡時孕期超過32周,這其中又有16名出生時接近正常生產日期———孕期達到36周或更長。這些胚胎之所以能夠存留至今,可能只是因爲無法處理,用於醫學研究的可能性不大。
報告認爲,這還只是1924年至1956年期間的數字。日本曾在20世紀推行囚禁隔離麻風病患者的政策達89年,強迫墮胎或殺死的嬰兒總數可能更驚人。
報告說:“這難免讓人認爲發生了《刑法》界定的謀殺。”一位女證人說,她在正常產期前被迫墮胎,“(小孩生下時)哭出了聲,但是護士長把他(她)翻過來,當着我的面把他(她)壓死了。”一位男證人說,他的妻子被迫墮胎,護士告訴他“是個漂亮的女孩,然後把她扼死了”。
報告還呼籲政府對精神病院中的虐待行爲進行調查。“再沒有比這些胚胎樣本更能說明精神病院患者人權遭踐踏的嚴重程度了。”報告寫道。
麻風病在過去一直被錯誤地視爲傳染病,日本政府1996年才結束強行囚禁麻風病患者的做法。日本議會2001年發表了道歉聲明,同意向受到政府虐待的麻風病患者每人賠償大約13.3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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