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日前,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南河法庭試行調解聯絡員制度,化解農村贍養糾紛,2005年涉老民事案件中有一半以上以調解結案。
據瞭解,80歲的王大爺在三個兒子家輪流吃住,但每次到小兒子家的時候,小兒媳對老人的態度都是冷冰冰的,給老人做飯也不按時間,有時候乾脆用剩飯剩菜對付老人。王大爺來到南河法庭,要求小兒子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受理案件後,法官找到王大爺小兒子所在村的調解聯絡員,請他協助法庭瞭解情況。經調查得知,小兒媳對老人不孝順主要是因爲小兩口間經常吵架,小兒媳把對丈夫的怨氣全部發泄到老人的身上。調解聯絡員將老人的小兒子和小兒媳傳喚到村委會,讓兩個人心平氣和地坐在一起商量如何解決老人的贍養問題,並做小兩口的思想工作,讓小兒媳把和丈夫之間的糾葛和怨氣發泄出來,還給他們講解孝敬老人的美德,使其明白不贍養老人是違法行爲,促使他們主動履行贍養義務。經過耐心的調解,小兩口終於縮小了分歧,最後一起把老人從大哥家接回來,向老人道了歉。
據介紹,農村贍養案較爲特殊,許多老年人在打完官司後往往還要與子女共同生活,仍需要子女的照料,處理不當會加深雙方的矛盾和裂痕。因此南河法庭從2003年開始,從各行政村聘請了20名調解聯絡員。法庭邀請調解聯絡員旁聽贍養案件的審理,發揮調解聯絡員對當地情況熟悉、對當事人瞭解的有利條件,最大限度緩解老人與子女雙方的對立情緒。調解聯絡員耐心行使釋明權,提高調解成功率和協議履行率,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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