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拾貝慘案的一名被告星期二(1月24日)在法庭上承認自己是團伙頭目。該案造成21名中國人喪生。被告林良仁在普雷斯頓地方法庭上說,他招募了中國拾貝工人,向他們提供工具,分享利潤,每天獲利100英鎊。他被指控犯下“嚴重疏忽”罪,導致拾貝者在2004年2月在莫克姆海灣被淹死。
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這位29歲的利物浦居民否認過失殺人和妨礙司法罪名。他還否認夥同他的女友趙曉青幫助他人破壞移民法。林良仁通過翻譯在法庭上說,他每袋蛤付給拾貝者8英鎊,然後自己每袋出售得20英鎊。他自己爲了延長在英國居留,註冊在倫敦的TTI學院學習英語,但是他從來沒有在那所英語學校上過課。
他還說管理學院的一位詹(Chan)先生對他說,要他熟悉語言學院的建築,以對付移民當局的調查。目前此案的審理還在進行。此案的審理自去年9月開始,預計最終審判結果將在今年3月做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