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走快車道也將被抓拍
記者今天從北京市交管局獲悉,守候在街頭的『電子警察』增加了新功能:可同時抓拍進入監測范圍內車輛的前後牌照,並自動識別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在案,遮擋或拆掉後號牌的汽車和違法進入快車道行駛的貨車,將不能再從電子警察『眼皮子』底下溜走。這種新型監測器將從環路、主乾線、主要放射線開始逐步安裝。
以往,監測器只抓拍機動車尾部牌照,隨著『非現場執法』力度不斷加大,部分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交通違法責任,在後號牌上用光盤、名片、報紙等物品遮擋,有的乾脆摘掉後號牌,有的甚至用膠條、漆等涂改號碼,變造車牌。這些在後號牌上做了手腳的汽車,往往伴隨著肆無忌憚的違法行為:車多時加塞搶行、亂並線、闖紅燈、走公交車道,車少時超速行駛。據悉,僅去年一年,市交管局就糾正處罰不按規定安裝、遮擋、變造號牌的違法行為22萬餘起。
據交管部門介紹,新型監測系統,專門克制在車牌上做手腳的交通違法行為。目前,該監測器經過安裝調試,並經國家權威部門檢測合格,已正式投入使用。
這種監測系統利用牌照識別技術,對所有經過監測點的機動車前牌照和後牌照進行自動識別,對識別後沒有按照規定安裝號牌或者遮擋號牌的機動車,自動記錄其經過時的圖像和經過時間等參數,作為執法的證據。由於該系統對前後車牌同時進行識別,還可對貨車走快車道的違法行為進行監測。
電子眼抓拍程序詳解
監測系統分六步自動記錄違法行為:
第一步,監測斷面的前、後各有一套攝像設備,對經過檢測斷面車輛的前後牌照同時抓拍;
第二步,當機動車經過監測器監測斷面時,監測器檢測到該車通過時輸出抓拍信號;
第三步,安裝在監測斷面前、後的前近景攝像頭、後近景攝像頭和遠景攝像頭接到抓拍信號後,同時進行抓拍並進行一次圖片的輸出;
第四步,控制單元接收到前近景攝像頭後近景攝像頭圖片後,將其中車輛的前、後車牌特寫照片進行車牌識別,識別出前、後車牌號碼;
第五步,控制單元將識別出的前、後車牌號碼進行對比,如果無後牌照、或者無前部牌照、或者遮擋牌照等嫌疑、系統將認定被抓拍車輛為交通違法車輛;
第六步,系統會自動存儲被認定為違章車輛的照片信息,照片被存儲到指定的目錄當中,作為非現場執法證據。
另據了解,與這種新監測系統同時安裝的還有抓拍機動車前部圖像的超速監測器,該監測器與以往的超速監測器的原理相同,只是改為抓拍前部圖像。
相關法律規定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元罰款:
(一)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未取得機動車移動證明、未按照移動證明載明的有效期限、行駛區域行駛的;
(二)未按照規定安裝號牌的;
(三)故意遮擋或者污損機動車號牌的;
(四)機動車號牌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在同方向劃有二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貨運汽車、摩托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在慢速車道行駛;大客車不得在快速車道行駛,但超越前方車輛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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