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實習記者霍豔華):春節即將來臨,爲促進廣大消費者維權意識和能力的提高,切實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市工商局根據往年節日投訴的熱點問題,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歸納出八個需要警惕的消費陷阱告誡消費者。
一、“商業促銷”。表現:廣告宣傳與實際不符,利用“特價”商品人爲地製造“賣點”吸引客流;在虛報原價基礎上打折;以低價或贈物的方式兜售質次或“三無”商品;按照“三包”規定應該退貨的商品只能換貨不給退款;宣傳中承諾的獎品和返還錢款在實際銷售中不兌現。
提示:俗話講“買的不如賣的精”,按照個人實際需求和經濟條件來選購商品或接受服務,不要受虛假宣傳的誤導而盲目消費。
二、“會員資格”。表現:口頭承諾的天花亂墜,而在會員卡上不予註明;想方設法誘導消費者多花錢買“年卡”或“金卡”,玩弄“步步高”的“套錢”把戲;在給會員提供服務的同時強行推銷商品;以會員卡到期作廢爲由終止服務、扣留餘款;以門店“遷址”、“停業”或“轉讓”等手段坑騙持卡人。
提示:要選擇信譽好的經銷商或服務商;認購服務行業的會員卡,應先以短期卡進行體驗;對沒有書面保證的服務事項不要輕易接受;消費者要在事先把有關問題一一問清以後再進行消費。
三、“保健產品”。表現:有的不法企業不計後果地在保健品中添加化學藥物以顯現療效,並且聘請名人做廣告、打着“義診”和“免費諮詢”旗號把產品吹的神乎其神,特別是一些中老年人很容易陷入誤區,給精神和身體健康都造成傷害。
提示:保健品屬於食品,不具備治病功效;在保健食品裏添加化學藥物是法律絕對不允許的,這種未經毒理實驗的保健品,其危害不亞於假藥;對那些爲推銷保健品而舉辦的“義診”和“講課”最好不要介入;根據藥品和保健品的成份和用途,國家分別用(藥準字)和(食健字)兩種批准文號加以限定。
四、“上門服務”。表現:打着公用事業單位的旗號,以安全隱患爲由,高價爲用戶更換水、電、氣設備和用具;有的採取以舊換新的手法,上門兜售假冒僞劣或三無產品;還有的冒充廠家或盜用已倒閉企業的售後服務電話上門維修家電產品,漫天索取工時費、修理費和材料費等。
提示:水、電、氣等公益性服務一般是無償或是按規定收費的;廠商的售後服務都是經過預約而來,騙子通常是不約而至或不請自來;正常的服務人員是持證上崗、着裝統一、服務正規而且履行必要的手續。如果以上判斷還欠穩妥,也不妨先把問題放緩,待切實弄清情況後再說。
五、“網上消費”。表現:僞造各種證件和身份以騙取網民的信任;在網頁上以超低價商品或優惠的服務廣告“釣魚”;先以少量的商品和費用將客戶套住後反覆地敲詐;當錢財都到手後便即刻銷聲匿跡。
提示:認真考察和選擇網上的經銷商,不能輕信廣告和貪圖便宜;在網上應以購買日用品、小禮品、圖書、音像資料等爲宜;購買大件商品或大額交易,應採取貨到付款方式;如果對方一味地要求買主先匯款爾後再送貨,並在價格和服務上承諾的非常離譜,消費者應立即停止交易。
六、“短信服務”。表現:以免費服務、祝福或點歌、“中大獎”等爲“誘餌”,騙取消費者的相關費用。
提示:當出現陌生者的短信時,不要貿然回覆;在接到“中了某項大獎”的告知時,千萬不要理睬;碰到確實需要的信息服務時,應把服務內容和資費標準都瞭解清楚後再回復,否則即會被運營商視爲定製,後期的費用將接踵而至;要留意查驗每月的資費清單,發現問題及時詢問或向有關方面投訴。
七、“低價旅遊”。超低報價確實誘人,但實際的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卻極大地“縮水”,例如:有的旅行社爲降低成本而壓減住宿天數、以合飯取代正餐、以普通旅館充抵星級酒店;有的旅行社在未經遊客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更改線路或減少遊覽景點和旅遊時間;大部分旅行社存在着導遊頻繁地安排購物和自費景點,以從中提取回扣的現象;有的旅行社當招攬遊客數量不足時,將遊客轉手倒賣給其他旅行社湊數組團,並在旅遊合同中刪減必要的條款,爲規避責任預留伏筆。
提示:旅行社的報價越低,旅行中的個人額外開支可能會越大,同時交通和食宿的條件也相對較差;對導遊安排的購物和添加的遊玩項目應理性地選擇,不要因導遊的臉色和譏諷而違心接受;籤合同時,應明確服務項目、條件標準、自費事項、安全和違約責任等條款。
八、“節日酒宴”。表現:設定單間費、服務費和最低消費標準;有的藉機“清掃庫底”以次充好;有的調換食品、趁機多收費;還有的不出具或拖延開發票。
提示:訂餐時要了解清楚包間有無其他收費事項和最低消費標準;要理智地對待服務人員的“熱情”推薦和每日的“特價菜品”;如果擔心價格昂貴的菜品被調換,可在加工前留下記號待上桌時比對;結帳時要注意覈對帳單,當場收集和保存好證據,以便發生問題時向有關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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