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高法院25日駁回了謀殺8歲的中國女孩黃娜的馬來西亞籍兇手卓良豪的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據新加坡亞洲新聞臺25日晚報道,最高法院是新加坡的終審法院,案件一旦在此作出判決,就已經結案,但被判死刑者可向新加坡總統要求特赦。卓良豪的父母已經表示,他們將通過律師,要求新加坡總統納丹特赦其兒子。
23歲的卓良豪被指控於2004年10月10日,在新加坡南部的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謀殺了黃娜,並將其屍體裝進紙箱,丟棄在一家公園。在破案前,被告曾潛逃到馬來西亞。最後,被告返回新加坡自首,並帶領警方來到藏屍地點,這起震驚獅城的謀殺案才得以告破。
去年8月26日,經過多日的庭審,卓良豪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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