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鞭炮在春節期間是喜慶和紅火的象徵,但卻也成了中國一些城市管理者最爲頭疼的煩心事。
城市管理者面對這樣的尷尬,一方面燃放鞭炮在中國有上千年曆史,人們藉此宣泄情感,喜迎來年,放鞭炮成爲春節不可或缺的部分;另一方面快速發展的中國城市面臨沉重的環境壓力,而放鞭炮會產生空氣污染和大量碎紙屑,還可能造成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10多年來,鞭炮在中國走過了一段曲折的路程。上世紀90年代初,以北京爲代表的一些大中城市開始通過立法禁止在市區內燃放煙花爆竹。近幾年來,這些“禁放”的城市又紛紛“解禁”,北京市也於今年由“禁放”改爲“限放”。
中國民俗學會副理事長柯楊說,到2005年底,在中國31個省會城市中,有23個已經“解禁”,只有8個仍在實行“禁放”,這主要是因爲人們感覺不放鞭炮沒有“年味”,從中國文化層面看,鞭炮和春節緊密相連,沒有鞭炮的春節是不完整的。
甘肅省蘭州市仍然維持“禁放”的規定,2005年8月底,當地有人大代表提出“解禁”議案,但沒有獲得通過。
蘭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楊鴻鈞說,許多人大代表也覺得很難抉擇,許多羣衆有燃放需求,但城市又面臨着污染的壓力,也關係到羣衆的身心健康。同時也要看到,人們的過年方式正在變得多元化,有的羣衆也是支持“禁放”的。
與此同時,“禁放令”的執行者——公安部門也面臨着壓力。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副支隊長張德慶說,今年爲了加大“禁放”力度,公安部門與企事業單位簽訂了3600多份責任書,要求企事業單位對所屬工作人員進行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他說,蘭州市今年已經查獲了1000多箱煙花爆竹。
有關部門還擔心,“禁”改“限”將會帶來許多問題,需要增加大量的警力,查處起來也很困難。如實行“限放”的城市允許在居民區放炮,而醫院、學校、加油站等地方不準燃放,但有的學校在居民區內,有的家屬區就在醫院裏,而現行法規尚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
但支持“解禁”的人對“禁放”的效果也提出了懷疑。每年春節期間,總有不少人不顧禁令燃放鞭炮,從元旦以來,蘭州市也能聽到零星的鞭炮聲。
蘭州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教授王維平認爲,任何政策措施沒有最優只有較優,煙花爆竹問題堵不如疏,堵的效果是一時的,而且實施成本很高,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相關部門的管理水平能否跟上,政府應把精力放在怎樣有效管理上,從這個意義上說,“禁”改“限”是和諧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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