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財政部獲悉,2005年,我國財稅管理堅持開拓創新,在農村稅費改革、稅制改革和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相繼邁出新步伐。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2005年我國財稅管理體制重點在三項改革方面取得了實質性突破。
一是農村稅費改革不斷深化。2005年,全國牧業稅和除菸葉外的農業特產稅已全部免徵;28個省份已免徵農業稅,其餘3個省也有210個縣(市)免徵農業稅;中央財政爲支持農村稅費改革安排的轉移支付資金達到664億元,比2002年增長271%;基本實現了“減輕、規範、穩定”的改革預期目標,8億農民得到了實惠,開始進入了農村綜合改革的新階段。
二是稅制改革成效顯著。2005年既適時調整了部分資源性產品出口退稅政策,又完善了出口退稅負擔機制,超基數部分中央、地方負擔比例由75:25改爲92.5:7.5。出口退稅機制的改革和完善,緩解了出口企業資金緊張狀況,優化了出口產品結構,促進了對外貿易發展,減輕了地方財政負擔,提升了政府形象。從2004年7月1日起,對東北地區的裝備製造業等8大行業實行了增值稅轉型改革試點,2005年又進一步完善了試點方案,研究提出了豁免東北地區各類企業1997年以前歷史欠稅的實施辦法,明確了東北地區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稅收政策,爲下一步增值稅轉型的全面推開積累了經驗。自2006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工薪收入扣除額由每月800元提高至每月1600元,同時擴大納稅人自行申報範圍。
三是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縱深拓展。在中央和地方全面推進部門預算改革的基礎上,穩步推進了中央部門實物費用定額改革,實施了項目預算滾動管理,增強了預算編制的統一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加強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管理,穩步推進績效考評試點工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非稅收入管理,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中央部門從2002年的38個擴大到2005年的全部中央部門;3300多個基層預算單位、3700多億元財政資金納入改革實施範圍,並有70多箇中央部門實行了收入收繳改革;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以及200多個地級市和500多個縣實行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省級以上政府已完成了政府採購管理與操作機構分設、職能分離任務;政府採購規模從2002年的1009.6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2500億元,資金節約率達11%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