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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長假,尹東華終於可以稍稍放下繁忙的工作,休息一下疲憊的身心。當市檢察系統個人二等功、市“三八”紅旗手、市傑出青年、全國“十行百佳”先進個人、全國模範檢察幹部……這些殊榮同時落在一位巾幗女傑———尹東華身上的時候,人們才深深地體會到什麼是新時代的人民檢察官。
擁有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與全面的綜合素質是當好一名人民檢察官的基礎。爲了能在與犯罪分子的正面交鋒中佔據主動,尹東華苦鑽業務知識,狠抓業務技能,抓緊一切時間爲自己充電。她苦學心理學、邏輯學等知識及各項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在日常工作中盡職盡責、兢兢業業。尹東華還在職攻讀了吉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研究生並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她所撰寫的業務論文也多次被相關法學刊物轉載發表,與人合著的《放任問題研究》一書也已出版發行。憑藉這些努力所取得的成績,尹東華被確定爲檢察機關“專家型”人才。
公訴人的職責是揭露犯罪、證實犯罪,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處。尹東華最愛說的一句話就是:“用實力維護法律的公正與尊嚴。”她正是用工作的實際履行着自己的諾言:犯罪嫌疑人楊某曾以替朋友辦事爲名,騙取了一輛價值20多萬元的汽車和兩張蓋了章的空白介紹信,兩張介紹信在他手上卻魔術般變成了被害人20萬元的借條和賣車抵債的文書。由於檢材不合格,鑑定結果不僅無法揭穿楊某的詐騙事實,楊某更是據此百般推諉,拒不認罪。面對狡猾的詐騙犯,尹東華迎難而上,在重新複覈被害人、證人證言的基礎上,補充調取了大量的外圍證據,並在庭審中巧妙利用之前準備好的幾套出庭預案,對證據梳理組合、抽絲剝繭、層層遞進,直至二輪答辯,才正式收網;她結合精心構建的正、反兩大證據體系,用事實說話,以理服人,使一個騙子的真面目大白於法庭之上。
作爲一名新時期的青年檢察官,尹東華更是把青年人的朝氣帶到工作中。她敢於創新、不怕失敗,展示了當代檢察官“敢爲天下先”的精神風貌。和平區首起單位犯罪的追訴,可以看見她匆忙奔波的身影;證據開示、普通程序簡化審、量刑建議等也是由她在前期理論論證後,率先付諸實踐的。在改革的道路上,每邁出一步,都可見尹東華所付出的種種不懈努力。
和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尹東華用她辛勤的汗水、豐富的知識、堅忍不拔的毅力和堅持不懈的進取精神,爲檢察事業贏得了榮譽。她以柔嫩的雙肩擔起了無數百姓的期望,用自己的忠誠和青春詮釋了檢徽的光彩,展示了新時期優秀女檢察官的時代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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