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曾經報道的“南開警方摧毀10人砍刀幫,團伙成員中十五六歲少年佔了一多半”犯罪團伙中的9名成員,昨日分別因涉嫌搶劫罪被天津市南開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團伙成員多爲在校生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16歲,捕前是本市某重點中學高中學生。
犯罪嫌疑人劉某,16歲,捕前是本市某技校學生。
犯罪嫌疑人龐某,16歲,中學畢業後無業至今。
犯罪嫌疑人薛某,15歲,捕前是本市某中學初二學生。
犯罪嫌疑人屈某,15歲,捕前是本市某技校學生。
犯罪嫌疑人王某,15歲,捕前是本市某中學初中學生。
犯罪嫌疑人馬某,20歲,捕前是本市某公司合同工。
犯罪嫌疑人郭某(女),15歲,捕前是本市某中學初中學生。
犯罪嫌疑人任某(女),14歲,捕前是本市某中學初一學生。
檢察機關認定的犯罪事實
去年11月底,劉某某夥同龐某等人預謀後,竄至河東區某中學附近,對該校學生進行毆打併強行搜身,搶走手機一部。
去年12月10日晚7時30分,劉某某夥同龐某等人事先預謀後,竄至本市南開區玉泉路某網吧,將在此上網的事主杜某拉出網吧,帶至網吧後的樓羣內進行毆打,搶走杜某現金50元,銀行卡一張及手機一部,並威脅杜某說出銀行卡密碼,後劉某某等人從銀行卡中支取現金950元,並將手機變賣得款960元,以上贓款均已揮霍。
去年12月12日晚8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夥同龐某等人事先預謀後,竄至本市南開區晉寧道某網吧,持隨身攜帶的“鯊魚砍”及西瓜刀,將在此上網的女事主高某砍傷,搶走高某手機一部,經估價該手機價值3096元。後劉某某等人將手機變賣得贓款1350元,贓款均已揮霍。
去年12月8日下午6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夥同王某等人事先預謀後,竄至本市南開區紅旗路津河九曲橋上,持刀搶劫事主現金130元,手機一部後逃逸。
去年12月8日下午6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夥同王某等人事先預謀後,竄至本市南開區蘇堤西里一棟樓內,持刀搶劫事主現金38元,手機一部,並將事主面部砍傷,經鑑定爲輕傷。
去年12月9日上午9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夥同王某等人,竄至本市南開區沱江路某網吧內,搶劫被害人現金70元,並將被害人頭部及雙手砍傷,經鑑定爲輕傷。
去年12月10日上午10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夥同王某等人,竄至本市南開區三潭路某網吧內,無故將被害人帶至西青區小稍口附近的河邊,用磚頭將被害人頭部、雙手砸傷,經鑑定爲輕微傷,並搶走被害人現金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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