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有關方面獲悉,國家環保總局計劃在“十一五”期間將修訂一百餘項重要的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法規。
據介紹,從一九七三年中國發布第一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工業“三廢”排放標準》起到二00五年年底,中國各類現行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已經達到八百四十一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已初具規模。
但是,目前存在着的四大問題,卻不同程度地制約着新形勢的中國環保執法與監管。
現行的環境保護標準管理體制與法律規定、國際通行做法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仍有很大差距。
許多排放標準實施後長期沒有修訂,技術內容與形勢不適應,排放標準體系的科學性、完整性、系統性、協調性和可操作性尚待提高,標準適用範圍存在重疊、空缺現象。
用於指導環境保護管理和執法工作的技術規範,在種類、數量、質量等方面,與實際需要相比尚存在較大差距。
針對這些問題,國家環保總局表示,準備在“十一五”期間,計劃完成一百餘項重要的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法規、一千項以上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以初步建立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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