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下月起施行,規定歌舞娛樂場所全裝閉路電視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簽署第458號國務院令,頒佈實施《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條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與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條例規定,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並保證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今後各地的營業性迪斯科舞廳須配備安全檢查設備,來往人員要先安檢再蹦迪。《娛樂場所管理條例》3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簽署第458號國務院令,頒佈實施《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條例》所指的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爲目的,並向公衆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遊藝等場所。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情況的監督管理。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共分六章五十八條,分別爲總則、設立、經營、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解讀1把關:要開歌廳得查血親
爲了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保障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而新修訂頒佈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也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根據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負責對娛樂場所消防、治安狀況的監督管理。因此,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與文化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親屬,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也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
《條例》第五十五條指出,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開辦娛樂場所、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
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的工作人員明知其親屬開辦娛樂場所或者發現其親屬參與、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解讀2監控:全部安裝閉路電視
營業性娛樂場所通常來往人員流量較大,爲有效保障公衆安全,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國務院13日頒佈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並保證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
按照《條例》,歌舞娛樂場所的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應當留存30日備查,不得刪改或者挪作他用。文化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需要查閱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從業人員名簿、營業日誌等資料的,娛樂場所應當及時提供。
《條例》還規定,歌舞娛樂場所的包廂、包間內不得設置隔斷,並應當安裝展現室內整體環境的透明門窗。包廂、包間的門不得有內鎖裝置。營業期間,歌舞娛樂場所內亮度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解讀3要求:五種地點不得設立
爲防止擾民,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條例》規定,娛樂場所不得設在下列五種地點:居民樓、博物館、圖書館和被覈定爲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築物內;居民住宅區和學校、醫院、機關周圍;車站、機場等人羣密集的場所;建築物地下一層以下;與危險化學品倉庫毗連的區域。
對營業時間,《條例》也作了具體規定,每日凌晨2時至上午8時,娛樂場所不得營業。
《條例》還規定,文化主管部門審批娛樂場所應當舉行聽證。有關聽證的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執行。解讀4安檢:進迪廳要過檢查關
上飛機前要安檢早已“習慣成自然”,但根據剛剛頒佈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今後各地的營業性迪斯科舞廳也將配備安全檢查設備,來往人員要先安檢再蹦迪。
《條例》還明確指出,任何人不得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攜帶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病病原體進入娛樂場所。
《條例》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也不得爲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爲提供條件: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爲目的的陪侍,賭博;從事邪教、迷信等其他違法犯罪行爲。解讀5限制:不得接納未成年人
爲未成年人成長營造健康環境,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
《條例》還明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遊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遊戲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如有違反,則由縣級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