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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次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督導檢查昨天開始。執法人員強調,一名執業醫師只能在一家醫療機構行醫,即使是名副其實的醫生,同時在多家醫療機構出診,也是非法行醫,必須予以禁止。
何爲醫生“走穴”?
因爲醫療資源在不同的醫院或不同的地區存在不平衡,所以,曾幾何時,醫生“走穴”成了公開的祕密。所謂“走穴”並沒有十分確切的定義,人們一般用它來指那些某一領域的知名醫生到自己所在醫院以外的醫療機構出診或做手術。
國家衛生部於2005年7月1日頒佈實施《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並在第二條中明確規定,醫師外出會診是指醫師經所在醫療機構批准,爲其他醫療機構特定的患者開展執業範圍內的診療活動。醫師未經所在醫療機構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會診。由此可見,除了醫院與醫院間聯繫好的會診以外,其他醫院與某個醫生的私人約定會診都是不被允許的,可以理解爲“走穴”。
“走穴”情況個別醫院仍存在
此次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督導檢查涉及18個區縣的所有二、三級醫療機構,市內六區還將被抽取兩個街,其他區縣抽取街、鄉各一個,被抽中街鄉內的所有醫療機構都要被納入檢查範圍。記者昨天隨隊對和平區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看到此次檢查主要涉及醫療機構的合法性、醫務人員的合法性和診療機構的合法性三大類,共25小項。雖然檢查涉及到的醫院都是三甲醫院,沒有發現承包科室、超範圍執業等一般小醫院容易出現的非法行醫行爲,但是,聘請著名專家在不變更執業地點的情況下到醫院出診,這種情況在個別醫院仍然存在。執法人員提醒,一名執業醫師只能在一家醫療機構行醫,即使是名副其實的醫生,同時在多家醫療機構出診,也是非法行醫,必須予以禁止。
發現“走穴”可撥24321188舉報
據介紹,過去執業醫師“走穴”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些醫院爲了招攬患者,從不同的醫院甚至是外地醫院聘請專家到本院出診,美其名曰方便患者。但是,醫生“走穴”有很多弊端,如出現醫療事故以後,患者的賠償問題難以解決;被聘醫生臨時出診,因爲不熟悉新醫院的檢查手段、藥房藥品,執業效果也會大打折扣。執法人員提示,如果根據醫療需要,醫院確實有必要引進醫生,應該及時變更醫生的執業地點,保證醫生執業行爲的合法性。執法人員提醒患者,就診時最好找本院的醫生就診,一旦發現有外院的醫生“走穴”,可以撥打電話24321188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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