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質宣):從天津市質監局獲悉,針對蜂蜜產品中普遍存在的產品標準水平低、產品名稱混亂、標識標註不規範等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於去年10月批准發佈了強制性國家標準《蜂蜜》(GB 18796-2005),該標準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
據有關人士介紹,新標準將原先的推薦性標準修訂爲條文強制的標準,將理化指標中的水分、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蔗糖含量定爲強制性的要求,並增加了真實性要求,加強了對產品名稱的規範。
按照新標準的規定,如果在蜂蜜中添加了任何其它物質,就不能以“蜂蜜”、“××蜂蜜”、“××蜜”作爲產品名稱。這就限制了那些以摻加糖類等甜味物質的僞劣產品冒充純蜂蜜銷售。
對於推薦性的理化指標,鼓勵生產者自願採用,不作強制性要求。爲了區分產品是執行國家標準中的全部要求還是僅執行其中強制性要求,新標準規定了在標註產品標準號時應標示不同的內容:執行國家標準中全部要求的產品,應標示爲“符合GB 18796要求”;僅執行標準中強制性要求的產品,應標示爲“符合GB 18796的強制性要求”。
新《蜂蜜》標準,對於生產企業,從今年3月1日起實施;對於流通領域,從2006年11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今年新採集加工的蜂蜜,就要按新標準生產;去年生產的蜂蜜則允許按原標準銷售至2006年10月31日。
目前,市質監局已開展了對《蜂蜜》新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宣貫培訓,並將進一步加大對新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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