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曾親臨該礦檢查,怒斥其整改不力。3個多月後,該礦再次發生礦難並且瞞報——
今年2月14日中午,情人節,一個42歲的礦工淒涼地死在了煤堆中。他死後,骨灰被一堆亂石掩蓋着,經風歷雨。
在2005年11月,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曾親臨該礦檢查,怒斥其整改不力。3個多月後,該礦再次發生礦難並且瞞報。
兩個名字之惑
2月14日,一位“報料”人告訴記者,據宜章漿水鄉榮福煤礦的一名礦工透露,該礦發生冒頂事故,3人死亡。其中一人叫鍾合。
按知情人提供的礦難死者家屬的地址,2月16日,記者趕到當地。但在宜章縣笆籬鎮範家村,記者幾乎走遍全村,也沒有找到一個叫鍾合的遇難礦工家。
此後,另一知情人打來電話說:“鍾合的妻子是永州市藍山縣人,在榮福煤礦的附近開了家理髮店,兒子在孃家讀高中。”
然而,再次的奔波仍是徒勞無功。就在記者準備放棄時,當地一位揹小孩的婦女告知,該村相鄰的白水塘村二組好像有這麼一個人,聽說在漿水榮福煤礦挖煤時死亡,昨天晚上被悄悄運了回去,但他的名字不叫鍾合。
謎底在十多裏外白水塘村一層的紅磚房子邊得以揭開。
自稱死難者的嫂子說,丈夫一家共有六兄弟,鍾合是家中老四。2月14日下午,弟媳譚文蘭在榮福煤礦用電話向家裏傳來噩耗。
接到不幸的消息後,鍾家幾兄弟便喊村支書及村主任一道去了煤礦。最後雙方達成賠償協議:煤礦老闆同意賠償鍾家26.3萬元,另外退還他進礦前預交的6600元“風險金”。
鐘的家人告訴記者,鍾合是他在礦上的名字,他的真實姓名叫鍾四剛。一名曾經在煤礦打工的村民悄悄告訴記者:“到煤礦打工的人往往要換個名字。”
曾在該礦挖了3年煤的鐘四剛的二哥鍾細剛也印證確有此事。
他說,“剛去煤礦的前幾天,帶班的頭頭喊鍾華過去有事,當時我反應不過來,好久才知道是喊我。”
鍾還向記者透露,與弟弟一班的另外還有幾個人,現在情況依然不明。
亂石崗中骨灰藏
一件令人吃驚的事是:鍾四剛的骨灰盒還藏在兩公里外一個亂石崗的石頭縫裏。“今天我們村裏有人結婚辦喜事,按我們這裏的風俗,骨灰不能運回來。”鍾細剛解釋說:“家裏還有80多歲的老母親,這樣也是擔心老人家知道後難以接受。”
在鍾四剛的三哥鍾又剛的帶領下,冒着細雨走到一公里外的石頭山邊,記者爬上了一堆亂石崗,在一塊石頭縫裏,看到骨灰盒被一黑色薄膜袋包得嚴嚴實實地擺在裏面,在早春的寒雨裏,顯得十分寂寞與淒涼。
據鍾家人介紹,鍾四剛的屍體是在桂陽殯儀館火化的。
記者在桂陽殯儀館火化的記錄本上看到,鍾四剛確實是2月15日在該館火化的,單位一欄填寫的是“漿水三礦”,這正是榮福煤礦以前的名字。
令人生疑的是,當天該館只火化了3具屍體,鍾四剛的名字填寫在最下面一欄,上面兩人的單位欄是空白的。當記者問及這些人是不是宜章煤礦運過去的,該館工作人員否認。
安監部門認爲屬於瞞報
2月18日,記者趕到榮福煤礦。該礦原屬廣東梅田礦務局三礦,後移交給宜章當地政府。2000年,被租賃給當地一個老闆。
記者詢問部分礦工和該礦的工作人員,大部分人否認2月14日發生了礦難,但兩名礦工承認確有此事,並告訴記者死者老婆是藍山人。
在一個房間內,記者找到一份該礦礦工花名冊,在上面發現了“鍾合”的名字,名字上面打了一個“×”。
在榮福煤礦辦公室,一名黃姓工作人員說負責人出去辦事了,沒有接受採訪。
2月17日接到記者舉報的湖南省安監局郴州分局事故調查審理科科長段毛生等人也趕到該礦調查,但該礦仍然不承認發生礦難。
在聽取記者提供的情況後,段毛生認爲這完全是瞞報行爲。段毛生介紹說,煤礦發生礦難後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逾時即爲瞞報。他說,對於瞞報的處罰,一般是處以3萬元~15萬元的罰款。
2月19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榮福煤礦。礦裏一負責人黃生學拿出該礦出具的一份報告稱,在2月14日確實發生了一起礦難,但只死了一人。發生事故後,他們向保險公司彙報了,但沒有通知政府部門。
黃生學說,部分礦工有兩個名字不是他們安排,而是這些礦工自身存在戶口和身份證上登記內容不相符的問題。
他指出,鍾四剛死後他們之所以選擇較遠的桂陽縣而不是郴州市的火葬場,是因爲在桂陽縣的費用要便宜,而非故意躲避監管。
據悉,2005年11月,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曾親臨該礦檢查,怒斥其整改不力。當時的《人民日報》報道說,該礦自2000年以來一直沒有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連續非法生產了5年。去年11月11日,李毅中在檢查該礦時,礦長假報該礦礦工180人,年產8000噸。被湖南省安監局局長謝光祥當場揭穿謊言,說該礦擁有礦工300人,年產8萬噸。
李毅中在詢問整頓情況時,礦長黃永紅無法解釋。在此情況下,李毅中連聲喝問礦長:連個整改方案都拿不出來,沒有資金預算,沒有項目安排、沒有整改期限和責任,究竟如何通過驗收的?李毅中指出,這是對礦工的生命不負責任!驗收無效!必須重新驗!
而記者2月19日在礦上看到,該礦已具有“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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