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聯播》前兩天播了一段交通違章現象的報道。遮蓋車牌的,搶燈超速的,還有一位酒後駕車卻直說“就喝了二兩”。連一個幼兒園大班的小朋友都懂得“紅燈停、綠燈行”,難道這些“叔叔阿姨”們會不知道?
總有些人視交通法規爲自己的束縛。開車的:正一路順暢,偏紅燈攔路;正風馳電掣,偏遇上限速。騎車走路的:必須走人行橫道?那多麻煩;不讓翻隔離護欄?那還得繞!
從“我”的角度看,法規確是種約束,如果世界上就剩你一個,你把車開得比導彈還快也沒事。但是,社會卻是由千千萬萬個“我”組成的“我們”,若每個“我”都我行我素、橫衝直撞,“我們”如何?
年紀“成熟”一點的人,都會對過去老樓中的情形有印象。只要有一家先在樓道碼上蜂窩煤,便跟着會出現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直到把寬綽的樓道擠成羊腸小路。這情形用術語講,叫“正反饋”;用俗語講,叫“越來越嚴重”。但不管用什麼“語”,總之,當樓道被擠死時,“我們”只有無語。
怎麼辦?要靠加強外在的監督管理,更重要的,要靠個人公德水平的提升。如果都能自覺地不往樓道里碼煤,讓樓道永遠寬敞明亮,最終受益的是誰?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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