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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交通違章達到12分,駕駛員將被吊銷駕駛執照並重新回到駕校學習,再次考覈合格後才能重新上路。然而,有讀者向《北京青年報》記者反映,北京某交通支隊執法站門口路邊的交通協管員竟然拉攏過路的司機,稱只要花錢,有人就能幫你“鏟分”。記者連續兩天暗訪調查發現,該扣的分不僅全被“鏟”了,而且有人還自稱做的是“合法生意”。
違章了就要扣分,就要罰款,這是衆所周知的規矩。在規矩面前是不是應該人人平等?一個“鏟分生意”,讓我們看到在某些規矩面前,有時並非人人平等———只要捨得花錢,就會有人將你的分“剷掉”。既然花錢能“鏟分”,我看,要是有關係,“鏟分”也不會是難事。
“鏟分”無疑是挑戰、破壞交通法則的行爲。既然如此,做這種“生意”當然就是不合法的。那麼,究竟是誰在做這種“生意”發財呢?據稱,有報攤攤主等“一線工作者”,也有引路牽線的交通協管員,但他們都是外圍人員。正如報道所說,要想“鏟分”,關鍵是有交通“內鬼”,“沒有內鬼引不來外賊”,沒有“內鬼”做不成“鏟分生意”。交通“內鬼”纔是“鏟分生意”的關鍵人物和操縱者。要剷除“鏟分生意”,就必須捉住交通“內鬼”。
其實“鏟分生意”在這之前就存在。在北京某交通執法站外,就曾有一位做代辦違章銷分生意的韓先生,“鏟分業務”都印在了名片上(見3月26日《北京晨報》)。只是執法站的工作人員否認“鏟分生意”,說代辦違章銷分的人都是騙子。代辦違章銷分是不是騙子,到交通管理部門查查違章記錄就可知曉。據6月23日《北京青年報》報道,記者暗訪證實,這回的“鏟分生意”確有其事,而且做此生意的某報攤攤主明知記者暗訪,還說“我做的是合法生意,你出錢我辦事,所以我不怕曝光”。可見“鏟分生意”幾乎是“光明正大”地做着。
毫無疑問,交通執法必須依法執法,按規矩辦事。如執法站的工作人員所說,按照正規的程序,司機要攜帶自己的駕駛本、牡丹交通卡等親自到辦公大廳辦理,工作人員也要做到“三問兩覈對”,代辦者根本無法辦理銷分。那麼“鏟分生意”又是如何做成的呢?惟一的解釋就是執法工作人員未執行正規的程序,也沒有例行“三問兩覈對”,只要給錢就會替你“鏟分”。
不論是個別工作人員的行爲,還是個別部門的創收項目,“鏟分生意”都是違法違規的腐敗行爲,都是必須根除的。不僅如此,我們還應該找出“鏟分生意”的幕後操縱者,給以嚴肅處理,以徹底杜絕“鏟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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