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霍元甲後人的代表,霍元甲的曾孫、霍元甲文武學校名譽校長霍自正先生全權委託天津明揚長纓律師事務所主任楊仲凱律師,處理《霍元甲》涉嫌侵權的相關法律事務,雙方在就此事舉辦的新聞通氣會上正式簽署授權委託書。簽約儀式後,就將要提起的訴訟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楊仲凱律師向來自全國的近40家媒體做了進一步的說明。
一、誰是被告?
這是一個侵權行爲造成侵害後果的侵權之訴,所以侵權行爲人就是被告。本案侵權的行爲人就是這部電影的創作者、電影的投資人、製作人,包括髮行公司,這些人共同完成了侵權行爲,所以他們將有可能共同成爲案件的被告。
二、李連杰會不會成爲被告?
李連杰在影片中具有多重身份,就是作爲表演者的李連杰和投資人的李連杰。據說李連杰以其片酬作爲投資,這樣,投資人李連杰將有可能成爲被告。而作爲主演的李連杰,其實也是電影的主創人員,此身份是否可列爲被告,這還有待於進一步商榷。
三、哪裏的法院具有管轄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定,侵權行爲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可以成爲管轄地。其中侵權行爲地也包括侵權結果地。而由於名譽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侵權結果地往往被視爲被害人的住所地。這樣說來,發行公司所在的北京、霍氏後人世代居住的天津以及精武體操會所在的上海都有可能成爲訴訟地點。
四、侵害了誰的什麼樣的權利?
首先這部影片侵犯了霍元甲的名譽權,這個權利由後人來主張。其次,這部影片也侵害了霍元甲後人的名譽權。影片中把早年的霍元甲刻畫成一個爲“爭第一”狂傲驕橫、濫收酒肉之徒的角色,儘管製作方並無主觀惡意,但在他們的創作過程中,捏造事實,損害了霍元甲的形象。而影片中,霍家被“滅門”的情節安排,使得霍自正先生被世人懷疑其是否爲霍元甲的後人。所以,霍元甲的名譽權及霍氏後人的名譽權都受到了侵害,因此,霍氏後人有可能會提起這兩個訴求。
五、原告將提出怎樣的訴訟請求?
《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賠償損失主要是指精神損害還包括附帶的財產損失。霍自正先生希望通過法律的手段挽回因影片失實造成的不良影響,糾正影片對年輕人的誤導,並且希望此舉能爲電影文化市場存在的“戲說”等不嚴肅的作風的改善起到積極作用。因此,霍家的後人不會提起物質賠償這項訴訟請求。
六、“純屬虛構”能否成爲免責事由?
《憲法》第75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此外在受害人同意的情況下以及司法機關或其他授權機關依法執行公務時可以免責。所以,“純屬虛構”肯定不能成爲法定事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指出:“描寫真人真事的文學作品,對特定人進行侮辱、誹謗或披露隱私損害其名譽的;或者雖未寫明真實姓名和住址,但事實是以特定人爲描寫對象,文中有侮辱、誹謗或披露隱私的內容,致其名譽受到損害的,應認定爲侵害他人名譽權”。
七、是不是一定要進行訴訟呢?
霍自正先生說,當然不是,他希望能與製片方溝通。霍先生說:“一些媒體稱,製片方在等待霍氏後人的表態,而實際上,我們找他們是很難的,而他們找我們卻很容易。我們還沒有看到他們的誠意。況且,口頭上的道歉是不恰當的,按照法律的規定,道歉與消除影響要與侵害的範圍相當。”
八、迴應編劇王斌“霍氏後人不懂藝術創作的規律及描寫滅門是爲了突出霍元甲性格”的說法。
霍自正先生說:“我們不禁要問,表現人物的命運和性格難道一定要歪曲歷史寫滅門嗎? 90分鐘的電影用大量的篇幅寫霍元甲與盲女月慈的愛情,這與主題毫無關係,無中生有是藝術的規律麼?因此,如果對方不能給我們賠禮道歉並且在合理範圍內消除該片的不良影響的話,我們一定會選擇運用法律手段。”
九、“霍元甲”這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是否要徵得後人的同意?
《霍元甲》在全球公映,票房收入非常可觀。那麼,對方在使用“霍元甲”這一無形資產進行影視劇創作是否要徵得其後人的同意呢?霍元甲的後人有沒有權利分享利益呢?過去,人們沒有無形資產這一概念,很難把公民姓名和商業利益聯繫到一起。但是,隨着社會經濟活動的日漸頻繁,人們忽然間意識到,已故名人的姓名具有一定的市場號召力,正在成爲一種商業資源。所以矛盾就出來了,已故名人姓名所帶來的財產利益該如何歸屬呢?名人已經去世,他的後人能不能享受這筆無形資產呢?這的確給法律出了個難題,它觸及到現行法律的一個空白點,有待法學家在這方面做進一步的探討與求證。
十、律師爲什麼要受理這個案件?
楊仲凱律師說:“我的出生地便是小南河村,與霍家是鄉鄰。祖父是霍東閣的徒弟,曾與霍自正先生的父親一起習武。按照鄉里的輩分,我應稱霍自正先生爲大伯。正是由於這一層淵源,春節期間,雙方在交談中達成了對這部影片的共識。”楊仲凱說,如果沒有人出來澄清,就可能使人誤以爲霍元甲就是電影裏所描寫的那樣,因爲好勇鬥狠而誤傷人命,招來“滅門”之災。作爲與霍家有淵源的人以及一名法律工作者,楊仲凱認爲他有義務受理這個案件。
霍元甲後人:不能容忍電影“滅門”情節 比較認可港版電視劇
昨天的通氣會吸引了本市、北京、上海等地的數十家媒體到場。會上,霍元甲的曾孫霍自正先生遺憾地表示:“他們製片方財大氣粗!”
霍自正先生說:“過完年,一位朋友將《霍元甲》的光盤拿給我看,這一看讓我的反應非常大。首先在影片中涉及霍元甲被滅門的情節純屬虛構。還有有關霍元甲父親霍恩弟去世的情節,也嚴重失實。霍恩弟是在1917年、霍元甲去世7年之後纔去世的。霍元甲有7個孫子, 11個曾孫,而現在我卻遭到別人要我出示能證明自己是霍元甲後人的無禮要求,讓人寒心!霍元甲是婦孺皆知的愛國英雄,製片方即使是想將英雄風采通過藝術加工表現出來,但這種不負責任的方式也讓人不能容忍。”
霍自正先生還情緒激動地指出:“這部影片貫穿着的故事主線是‘爭第一’,而‘爭第一’在片中成爲了貶義詞,爲了‘爭第一’,霍元甲成了一個不擇手段、橫行鄉里、濫殺無辜的人,而且養了許多酒肉朋友,搞得自己負債累累;由於得罪人而造成了家敗人亡的結果。在片中霍家滅絕了,後輩無人了。這是對我們的惡意中傷,是我們絕對不能夠接受的。製片方有責任進行澄清並賠禮道歉。”
此外,霍自正先生談道:“上世紀80年代香港電視劇《霍元甲》,在全國掀起了一場空前的‘霍元甲’熱,電視劇《霍元甲》中體現了很多史實,比如霍元甲是兄弟三人。我們普遍認爲,電視劇中扮演霍恩弟的演員表演得非常傳神,和霍恩弟本人很接近。雖然電視劇中的趙倩男也是杜撰的,但覺得還可以接受。總體上港版電視劇《霍元甲》比較含蓄、不張揚,我們比較認可。”對於電影《霍元甲》中霍元甲和月慈的愛情故事,霍自正表示:“也能夠勉強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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