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補助費“變成”私有照相機 安徽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原院長落馬
以造林補助費的名義劃撥10000元給下級單位後,自己從中竟“提成”8100元用於購買私有照相機,並且同時收受他人所送錢財20000元。原安徽省林業科學研究院院長兼黨委書記(正處級)李成元,爲此墜落“馬”下。
據瞭解,李成元涉嫌受賄、貪污案件由省紀委交辦,2005年11月24日李成元被依法逮捕。從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李成元共2次收受宋某某所送的好處費20000元。宋某某原來是安徽省建三公司職工,1999年下崗,2003年6月掛靠省建三公司承接省林科院科技推廣樓工程,價值約70萬元人民幣,2004年3月竣工。另外,2003年10月,李成元與宿松縣林業局局長賀某商定,以造林補助費的名義從安徽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劃撥10000元人民幣到宿松縣林業局,由賀某提現交給李成元購買一部私有照相機(佳能牌價值8100元),之後李成元將購機發票和剩餘的1900元交給賀某沖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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