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與多家銀行有關係,打着能爲客戶辦理透支額達5萬元信用卡的幌子,一公司經理騙取50餘人辦卡費計34.8萬餘元。檢察機關日前以涉嫌合同詐騙罪依法對該男子提起公訴。今天上午,河西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今年26歲的陳某原系本市鑫鋒銳投資諮詢信息中心經理,安徽省蕪湖市人。去年8月間,陳某夥同林某(在逃)以尚未取得營業執照的鑫鋒銳公司的名義接受委託,辦理信用卡業務。陳某使用假名“吳天成”以公司經理身份進行業務活動,負責招聘員工,對員工進行培訓,洽談業務,並收取欲辦理信用卡客戶交給公司的費用。
爲了儘快讓腰包鼓起來,陳某實施了一個大膽的計劃,其在沒有銀行授權委託的情況下,在培訓員工和親自洽談業務時謊稱與多家銀行有關係,可以爲客戶辦理國內十餘家銀行的信用卡,每張卡的透支額度可達人民幣5萬元,年利率5.85%,並提出信用卡可通過56天內提現循環使用的方式實現免息、公司有POS機可刷卡提現、公司可以爲客戶提供資信證明等諸多優惠政策,誘騙客戶上鉤。
爲避免惹出事端,狡猾的陳某還要求員工全部使用假名與客戶簽訂合同、洽談業務。2005年8月21日至8月29日,陳某經管的鑫鋒銳公司共收取50餘名客戶辦理信用卡的費用共計34.8萬餘元。同年8月30日,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今日法庭上,被告人陳某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矢口否認。陳某辯稱,他是去年8月21日到鑫鋒銳公司工作的,至案發,對該公司具體業務情況還不甚瞭解。陳某稱雖然其名義上任經理一職,但實際上只做些端茶倒水的打雜工作,具體業務都是由林總(在逃)從北京調來的3個人辦理的。至於培訓員工的問題,陳某表示他只是按公司統印的員工須知上的內容指導員工辦信用卡細節,並沒讓他們給客戶出具虛假的收入證明。
截至發稿,公訴人仍在對被告人陳某進行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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