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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被投入大牢12年後沉冤昭雪
新快報訊近日,一起牽涉華人的陳年冤案,引起美國《紐約時報》等主流媒體的關注。一位名叫蘇世偉(Shih-WeiSu,音譯)的華裔男子,由於檢察官的瀆職,18歲時被紐約皇后區法院誤判16年到50年監禁。不幸中萬幸的是,蘇世偉在監獄度過悲慘的12個春秋之後,終於在好心律師的幫助下於兩年前沉冤昭雪。目前,蘇世偉已經決定把當時的檢察官告上法庭。
18歲華裔蒙冤入獄
這起冤案可以追溯到1991年的一起幫派火併案。當時,在紐約有兩個幫派由於利益衝突,公然開槍火拼,導致數人受傷。
當時家住皇后區附近的18歲華裔青年蘇世偉,莫名其妙的成了這起火併案的“替罪羔羊”。在當時檢察官的授意下,一名“關鍵證人”向法庭“鄭重”作證,稱自己親眼所見下令開槍的人正是蘇世偉。這名證人還稱,他看到蘇世偉在下完命令後,自己便在開槍前先行離開。
當時皇后區地檢處的多名檢察官參與了這一案子的起訴,最終陪審團相信了檢察官和證人的證詞,在1992年裁定蘇世偉有罪,法院以謀殺未遂的罪名判決蘇世偉16年到50年監禁,並將其關押在紐約郊區柯薩奇鎮的勞改中心。
人生最好的時光都被剝奪了
被投入監獄之後,年輕的蘇世偉曾試圖努力改變命運。他日前在接受《紐約時報》記者的採訪時透露,當時的生存環境非常惡劣,但他仍然努力的學習法律知識,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因此討回清白。爲此,他還曾先後三次提起上訴,並指控將自己送入監獄的檢察官林達·羅瑟拉,但每每以失敗告終。
自此,蘇世偉陷入了深深的絕望之中,他想到過自殺。“因爲檢察官的瀆職,我被無辜的判處長期監禁,並在獄中度過了12個屈辱的春秋,他們剝奪了一個人最美好的時光。”現在已在曼哈頓從事金融諮詢工作的蘇世偉,日前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仍然難以剋制自己的憤怒。
檢察官與證人有骯髒交易
蘇世偉的辛苦沒有白費。後來,律師重新找出了已經塵封多年的首席檢察官羅瑟拉與“關鍵證人”的通話記錄,發現當時這名“關鍵證人”因爲牽涉另一樁案子而面臨盜竊罪的起訴,而檢察官就趁機要挾,稱只要其指控蘇世偉是槍擊案主謀,就可以將其假釋。於是,雙方一拍即合,在法庭上一起將矛頭對準蘇世偉。
馬通立即將這一關鍵證據呈交給聯邦第二巡回法庭,並指控檢察官當初向陪審團隱瞞了與證人的這一交易。聯邦第二巡回法庭在審閱了這份鐵證後,以檢察官檢方明知“證詞有假、違背憲法精神”爲由,推翻了1992年法庭對於蘇世偉的判決,從而令他在12年的牢獄生活之後重獲自由。
蘇世偉告官討公道
事情到此並沒有完結,因爲蘇世偉認爲,儘管自己僥倖沉冤得雪,但仍有許多忍受不白之冤的同命人。於是,他在曼哈頓一名律師的幫助下,開始蒐集有關檢察官瀆職的案件,希望對皇后區地檢處提起訴訟。
目前,蘇世偉在紐約布魯克林區聯邦法庭對皇后區地檢處檢察官布朗和他的前任約安圖提起指控,理由是他們未能即時懲罰手下人的違規行爲,導致冤案層出不窮。
而作爲蘇世偉冤案的首席檢察官,羅瑟拉目前已經離任,當《紐約時報》記者聯繫到她時,她拒絕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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