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國家發改委、建設部、公安部、財政部、監察部、環保總局聯合頒佈《關於鼓勵發展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的意見》,內容規定對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在行駛線路和出租汽車運營等方面的限制將在今年3月底前取消。按照規定,各地要制定鼓勵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發展的產業政策。國家將加大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及其先進發動機技術研究開發和產業化的支持力度。鼓勵開發、生產柴油轎車和微型車,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氣、混合燃料、氫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車。並且微型車的使用也將隨之享受稅費和停車收費等方面的優惠。
消息公佈後立即引起了包括各地市民、交管部門、汽車生產企業等社會各界的關注。記者最新瞭解到,隨着解禁最後期限的即將到來,北京、上海和廣州的相關部門已積極行動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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