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以“消費卡”、“會員卡”、“優惠卡”、“金(銀)卡”、“套票”等方式招攬客戶,在酒店賓館、健身游泳、美容美髮、洗染洗浴等服務行業中頗爲流行。這種先付款後服務的約定消費,被某些商家不正當操作,使消費者承擔了一定的風險。據天津市工商、消協以及各服務企業統計,有關約定消費侵權的投訴目前已佔到較大比重。
市民宋先生在某家政公司購買了1200元的服務卡,可服務人員經常不按約定的時間到位,服務水平也不令人滿意,但家政公司拒絕退卡。去年,趙女士在某洗染企業購買了1000元洗染卡,今年春節過後,發現該洗染店人去樓空,預交錢款也無處追償。可見,約定消費存在着不少風險。據瞭解,約定消費的風險表現爲五種:中止消費退款難;信譽質量保證難;攜款逃逸追償難;企業變更履約難;虛假承諾兌現難。
商家這些做法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法律專家介紹,合法有效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此,爲了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約定消費應當注意四個問題:一是對長期或高額回報保持警惕,服務期限越長,回報數額越高,往往風險越大;二是注重商家信譽,對規模較小、經營和管理狀況不佳、開業時間較短或未能證明其合法資格的商家,要慎重選擇;三是掌握約定消費的期限、價格、質量、管理等條款的文字憑證,不要輕信商家的口頭承諾;四是一旦選擇了某一種約定服務,應按照約定條款及時消費,並注意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諮詢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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