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出強化執法活動現場監督,濫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不作爲等都將重點查辦
正在鄭州舉行的第二次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監督工作會議上,公安部督察長祝春林提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幾項重點內容。其中,濫用強制措施、亂收濫罰、刑訊逼供、失職瀆職、不作爲等當前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都被列入督察重點。
被列入監督重點的還有接警、受理、立案、調查取證、傷情鑑定等最容易出問題的環節,着重解決工作推諉扯皮、協調配合不力等現象,切實保證依法辦案。
治安、戶政、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執法中的“窗口”單位往往也是羣衆意見較多的“薄弱環節”,今後的警務監督也將特別加強對這些環節的督察。今年內,要分別配合交通管理部門、消防部門等,對盜搶機動車過戶、上牌和消防建審等開展專項督察治理行動,有效預防和遏制職務違法違紀問題,促進提高執法水平。
此外,祝春林還特別提出,各級警務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覈查督辦工作程序,加大解決羣衆反映強烈問題的工作力度。認真做好110報警服務檯受理羣衆投訴的現場處置,對羣衆反映正在發生的違法違紀和失職行爲,要及時出警,當場予以查糾和處置。繼續加大對傷害羣衆感情、漠視羣衆疾苦、損害羣衆利益等問題的核查力度。
他還要求切實加強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部署的現場督察,圍繞“基層基礎建設年”、鞏固深化大接訪成果、落實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公安機關預防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偵破命案等專項行動等開展各種形式的督察活動,確保警令暢通、工作落實;切實加強公安機關內部管理工作的現場督察,毫不動搖地抓好“五條禁令”的執行,加強對一線所隊和基層“窗口”單位的明察暗訪,鞏固警服“三亂”專項整頓成果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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