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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張某夥同他人編造“天津武清區某鎮黨委書記出車禍,需要錢處理”的謊言,並以推銷稅務圖書爲名,妄圖詐騙與該鎮關係較好的一名通訊公司經理的錢財。昨天,這個騙子在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受審。
被告人張某今年27歲,系河北省人。張某在庭審中交代,2005年他來到天津推銷稅務圖書,其間在吃早點時與一名姓王的男子(另案處理)相識。2005年10月下旬,王某得知天津南開區某通訊公司經理呂某與武清區某鎮的一些人關係不錯,遂與張某預謀詐騙呂某的錢財,並事先準備好了假身份證,且使用該身份證在銀行辦理了銀行卡。2005年10月24日,二人給呂某打電話,冒充武清區某鎮黨委的江書記,以在外地出車禍爲由,向該經理索要人民幣2萬元,並將事先準備好的銀行卡的賬號以短信方式告知呂某。後因對方察覺,二人未能得逞。
2005年10月31日,張某給呂某打電話冒充該鎮稅務局的科長,要求呂某購買每套價值998元的稅務書籍,呂某當時答應“購買”兩套。同年11月2日10時許,張某夥同其妻馮某和同鄉劉某(均另案處理),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假髮票,竄至某通訊公司行騙時,被抓獲歸案。公訴機關認爲,應以招搖撞騙罪追究張某的刑事責任。據悉,法院將擇期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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