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更直觀地體現“航海日”的精神內涵和主旨,提高“航海日”的公衆認知度,動員社會各界更多地關注並參與活動,交通部“航海日”活動組委會決定公開徵集“航海日”標誌。
經國務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的7月11日爲我國“航海日”,同時也作爲“世界海事日”在我國的實施日期。
交通部近日發出的公告主要內容有:
標誌設計要突出體現“航海日”的精神內涵和主旨,表現“熱愛祖國、睦鄰友好、科學航海”的主題;體現我國悠久的航海歷史,充分顯示航海和海洋文化特徵和內涵;
圖案設計應體現民族文化特色,具有一定的藝術性。標誌圖案應簡潔明快,色彩協調,有獨特的創意,具有較強的視覺衝擊力、感染力和恰當的聯想空間。設計應易於製作;
設計中可包含圖形設計和中國航海日(Maritime Day of China)中、英文字樣;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不得侵犯受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其他作品。
“航海日”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將組織有關專家對所有應徵作品進行評審,評出中標作品1項,入圍作品4項,並給予適當獎勵。評選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徵稿截止時間爲200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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