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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馬春霖 李愷若):日前,記者從和平區政府獲悉,該區實施積極的再就業政策,每天將安置下崗失業人員51個,有力地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2006年和平區將創造新就業崗位18500餘個,年內社會登記失業人員安置率不低於7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7%。
據相關人員介紹,和平區將圍繞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做好六項工作:一是重點考覈新增就業人員數量和安置“4050”下崗失業人員等指標,年創造就業崗位18500餘個。年內社會登記失業人員安置率不低於7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7%。通過新建再就業基地、公益性公司、勞服、服務型、商貿企業、勞務派遣組織,安置下崗失業人員1500餘人;
二是按照專業化、制度化和社會化的要求,完善公共就業服務網絡,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區、街和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建設,不斷提高軟、硬件水平和就業服務質量;
三是擴大區勞動力市場和職業介紹服務場所,拓寬服務範圍,開展勞務派遣業務,發揮區、街、社區及民辦職業介紹機構的積極性。落實職介補貼政策,做好公益化職業介紹工作,定期開辦多形式免費招聘專場;
四是不斷創新培訓機制,擴大培訓規模。發揮綜合優勢,逐步形成以區培訓中心爲主渠道、民辦培訓機構爲補充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按照職業培訓與再就業相結合的原則,完善辦學條件,增加場地和培訓設施,發揮政策的扶持作用;
五是督促機關、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外來工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做實戶數、人數和基數,五險統徵,同步結算,增強社會保險的支撐能力,確保應繳盡繳;
六是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機制,促進工資收入穩步提高,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和人工成本管理制度。該區還將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在日常監察和專項監察過程中及時糾正和處理用人單位在用工、誒尋及履行勞動合同中的違法違規行爲,維護勞動者的勞動就業權、社會保障權、勞動報酬權和申訴追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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