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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獲悉,天津大學2006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將採取新的複試辦法。考生複試成績不再以合格、不合格區分,而是按照實際分數的40%計入總成績。
根據新的複試辦法,所有參加今年春季博士生考試的考生和提前攻博生均應參加複試,未參加複試的考生視爲棄權,不予錄取。複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專業背景、學習和工作經歷、科研經歷、創新能力評價以及對報考學科學術前沿的瞭解程度等。複試採用面試方式,由考生當場回答,複試小組現場評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於20分鐘。
與以往不同的是,複試成績將作爲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並按一定比例計入考生的總成績。複試成績採用100分制,複試成績低於60分視爲複試成績不合格,複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其中初試成績佔總成績的60%,複試成績佔總成績的40%。計算公式爲:總成績=(3門初試成績之和/3)×60%+複試成績×40%。
錄取時,天大將根據考生總成績進行排名,遵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嚴格複試,複試時由研招辦組織加試政治理論課。由學院負責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碩士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試卷滿分爲100分。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據瞭解,此前,天大關於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並沒有相關文件明確規定,考生複試只按照合格與不合格區分。此次複試辦法的出臺使天大今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更加規範化、透明化、公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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