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人事局
爲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的需要,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根據公務員法和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決定,公開招考公務員和工作人員1154名。其中,市政府辦公廳等44個市級機關招考公務員和工作人員166名,市公安局等6個市級機關的分局和直屬單位招考公務員378名,和平區等19個區縣的機關招考公務員和工作人員522名,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等10個基層執法單位和市法律援助中心招考工作人員8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招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市級機關招考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人員,視爲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爲的;
5、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職位查詢
各招考部門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報考指南》。《報考指南》由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唐山道52號)從2006年3月8日開始統一發售(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同時可通過天津人事信息網(www.tjpnet.gov.cn)查詢。
三、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考試報名、繳費均在網上進行。
網址爲www.tjpnet.gov.cn/servant。
報名時間:2006年3月13日8:00開始至3月19日18:00結束。
繳費時間:2006年3月13日8:00開始至3月21日18:00結束。
本次公開招考,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考務費用。具體辦法是: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原件、複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攜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報名大廳現場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
四、考試內容、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麪試。報考市級機關的筆試科目爲《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和《外語》(英、日、俄語任選一種,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通過大學外語四級及以上考試、取得博思職業英語考試三級以上證書的免試外語);報考市級機關的分局及直屬單位、區縣機關的筆試科目爲《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申論》;報考公安、勞動保障、環保、工商、衛生、城管、統計等基層執法單位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筆試科目爲:《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面試爲結構化面談、專業考試和心理素質測試。
筆試時間:2006年4月2日(具體地點及時間詳見准考證),面試時間另行安排。
諮詢電話:23134226 23192980 2332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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