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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王建國):3月8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0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體檢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從3月上旬開始,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將陸續展開。
根據國家和我市規定,所有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招生體檢,並在區縣招辦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爲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普通高校招生的體檢項目爲眼科、內科、外科、耳鼻咽喉、口腔科、胸部透視、肝功能檢查等。體檢醫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體檢工作操作規程對考生的身體進行檢查,做出體檢意見,供考生在選報院校(專業)時參考。
爲幫助考生順利完成高考體檢,市高招辦特別提請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1、體檢前,要熟悉和了解《指導意見》,注意休息,保證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儘量不要服用藥物、保健品,飲食要清淡。體檢時儘量穿衣袖寬鬆的服裝。
2、考生應在區縣招辦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須提前向學校老師或區縣招辦說明,由學校或區縣招辦與體檢機構協商後另行安排時間進行體檢。
3、體檢表中“既往病史”一項由考生填寫,考生須客觀真實反映自己的身體情況。根據《指導意見》的規定,有些病史並不影響正常學習,只是對部分專業不適宜選報或不適宜就讀,通常不會影響入學。
4、體檢過程中,考生要自覺做到文明守紀。要尊重體檢醫生,主動配合體檢醫生進行檢查;要聽從帶隊老師的指揮和安排,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體檢工作安全進行。
5、體檢時考生應空腹接受抽血檢查。抽血後拇指按壓針眼處,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測量血壓;抽血後如有不適,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臥休息,抽血當日上肢不要做劇烈運動。
如體檢時患感冒或其他疾病,正在服藥治療的,要主動向體檢醫生說明,以免影響體檢結果;由於精神緊張等原因,造成血壓超過正常標準或心率過快等情況,考生須及時向體檢醫生說明,在體檢醫生的指導下,適當休息後再重新進行檢查。
6、如考生對體檢醫生的意見有疑義,須通過帶隊老師與體檢醫生進行反映、協調。是否重新檢查須聽從體檢醫生的安排。
7、體檢結束後,考生要認真檢查體檢表所列各項是否已做檢查、是否填寫齊全,避免漏檢或漏填的現象發生。檢查完畢確認無誤後把體檢表交給帶隊老師,不要私自帶走體檢表。
8、如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向所在中學提出書面複檢申請,由區縣招辦與衛生部門協調後進行復檢。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症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症。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溼性疾病。
4、重症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癒、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3)淋巴腺結核已臨牀治癒無症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爲嚴格技術標準的化學類、化工與製藥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公安技術類、地質學類各專業,醫學類各專業;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動物醫學、動物科學、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生態學、偵察學、特種能源工程與煙火技術、考古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輪機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輕化工程、林產化工、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茶學、林學、園林、蠶學、農業資源與環境、水產養殖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材料化學、環境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運動訓練、運動人體科學、民族傳統體育各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攝影、動畫、博物館學、應用物理學、天文學、地理科學、應用氣象學、材料物理、礦物加工工程、資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交通運輸、油氣儲運工程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類、圖書檔案學類各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4、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5.0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飛行技術、航海技術、消防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偵察。專科專業:海洋船舶駕駛及與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4.8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輪機工程、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科專業: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等。專科專業:麪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讀的專業:
1、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溼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癒一年的,不宜就讀地礦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公安學類、體育學類、海洋科學類、大氣科學類、水產類、測繪類、海洋工程類、林業工程類、武器類、森林資源類、環境科學類、環境生態類、旅遊管理類、草業科學類各專業,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農業水利工程、農學、法醫學、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動物科學各專業。專科專業不宜就讀烹飪工藝、西餐工藝、麪點工藝、烹飪與營養、表演、舞蹈學、雕塑、考古學、地質學、建築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業設備安裝工程、鐵道與橋樑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公路與橋樑工程、鐵道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專業。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不宜就讀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不宜就讀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一條。
4、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海洋技術、海洋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核工程與核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5、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的,不宜就讀地礦類、水利類、土建類、動物生產類、水產類、材料類、能源動力類、化工與製藥類、武器類、農業工程類、林業工程類、植物生產類、森林資源類、環境生態類、醫學類、心理學類、環境與安全類、環境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材料科學類、地質學類、大氣科學類及地理科學、測繪工程、交通工程、交通運輸、油氣儲運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業科學、動物醫學各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工學、農學、醫學、法學各專業及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地質學、生態學、環境科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生物科學、應用心理學等專業。
7、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法學各專業、外國語言文學各專業以及外交學、新聞學、偵察學、學前教育、音樂學、錄音藝術、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各專業、醫學各專業。
8、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教育學類、公安學類各專業以及外交學、法學、新聞學、音樂表演、表演各專業。
9、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此部分內容供考生在報考專業志願時參考。學校不得以此爲依據,拒絕錄取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專業目錄或經教育部批准有權自定新的學科專業,學校招生時可根據專業性質、特點,提出學習本專業對身體素質、生理條件的要求,並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刊登,做好諮詢解釋工作。
2.公安類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按公政治[2000]137號文件執行。
3.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按[1997]後聯字2號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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