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資格嚴了
考試難工作累收入低湖北減少千餘法官全國流失2萬
需要出臺政策,吸引通過司法考試的大學生到基層法院工作
從不久前召開的湖北省人大會上獲悉,近4年該省法院系統因種種原因審判人員減少1922名,而通過司法考試取得法官任職資格者僅568人。兩者相抵後淨減1300餘人,呈負增長。
據瞭解,湖北省法官隊伍減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法官退休基本參照普通公務員執行,一些法官年近或年屆60就退休了,這尚屬“正常減員”。湖北地處中部,公務員工資並不算高。一些有專長的法官往往成爲深圳、上海和廣東等沿海發達地區“高薪、高位挖掘”的對象,法官“東南飛”越來越多。
2001年法官法修改後,只有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才具備當法官的資格,法官任職門檻加高。一位姓李的業內人士稱,司法考試越來越難,湖北省每年通過司法考試的有500多人,其中還有許多是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士。然而,由於法官工作辛苦,還有一定的職業風險,使得一些已經任職的法官也選擇了跳槽。例如,律師的工作比較自由,業務要求不像法官那麼高,收入卻十分可觀,於是一些法官也改行當起了律師。2004年一年,荊門市就有5位法官脫下法袍,按照有關規定改當律師。湖北省高院一位中年法官說,當年和他一起來的同事,就有改行當律師的,兩三年後房子、車子都有了。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說,一些法學專業畢業生通過司法考試後,本應成爲法官的新生力量。但他們求職時一心留在大城市,不願到基層法院工作,也制約了法官隊伍的補充和壯大。
數字鏈接
近5年來,全國地方法院人員流失近2萬名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項專項調查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國法院共有近30萬名工作人員,其中法官約18萬名。近5年來,除去達到法定年齡正常退休、因工作需要正常調動以及被法院辭退、開除的人員之外,全國各地方法院人員流失數近2萬名,其中流失的法官(包括助審員)約佔現有法官人數的7%,佔全部離開法院人數的73%以上。
另據統計,2005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近800萬件,比1995年的600多萬件增加了30%。在有些經濟發達地區,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都以超過30%的速度遞增。但是,1995年以來人民法院的編制不但沒有增加,在機構改革以後反而有所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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