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十一五”關於“市場經濟體制比較完善”的目標,其標誌是以法律爲代表的制度規範的建立,其關鍵的關鍵,在於政府自身改革
“最晚到‘十一五’末期,非公經濟將可以進入除了保密的軍工、涉及信息安全的部分通信行業等極少數領域之外的一切行業,包括城市供水等一些現在自然壟斷行業在內”,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卓元這樣談到2010年實現“市場經濟體制比較完善”目標的前景,“非公企業將在稅收、經濟管理、服務等各個方面享受到與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同樣的待遇。”
而這樣的環境,是在一個完善、全面的制度規範下實現的。
“‘十一五’時期是中國發展的關鍵期,以平等、協調、統籌爲主要特徵,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範要在這個時期基本完備,其標誌是法律體系的健全”,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說,“這樣才能順利地完成社會轉型,否則中國付出的成本將難以承受”。
完善平等、協調、統籌的運行規範
今年離中央原定到2010年“形成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已經剩下不到5年的時間了。張卓元委員說,“‘十一五’期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要有個大的進步,初步建成是不夠的,要做到基本完善。”
“基本完善”的標誌,是法律規範的完備。張卓元認爲,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大體框架已經基本建立,應該更多地強調法治,強調規範,強調製度建設。講規範,就是改革深化的一種表現。
鄭功成代表也持同樣的觀點,他認爲,“十一五”期間是建立新規範和完善過去規範的階段,而統一規範的標誌是完善的法律體系初步建成。
這樣的市場經濟規範將具有平等、協調、統籌三大特點。
首先是平等,這是實現協調與統籌的前提。張卓元委員說,現在確實存在不同所有制不平等的地方,特別是在市場準入方面不平等。他提出,堅持公有制爲主體與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要統一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不能把這兩者對立起來。
對此,他認爲“十一五”期間促進非公經濟發展,落實平等政策,將分兩個階段。第一步是內外資平等,要做到外資能進來的,內資也能進來;第二步是除了極個別的如軍工領域,涉及到國家安全的通信領域中的少數部分等,都建立平等進入、平等參與的機制。在一些需要經濟規模、存在自然壟斷、需要政府規制和管制的行業,則可以採取拍賣特許經營權等方式爲民營經濟提供平等競爭的環境。
平等也體現在大企業與中小企業政策環境上的平等。東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全國人大代表郭家學說,目前我國各類中小企業有800萬家,提供就業崗位佔全國城鎮就業總數的75%,但80%的中小企業認爲目前的融資環境不佳。爲此,他建議在“十一五”期間,國家從財政增收部分拿出5%~10%建立國家中小企業創業投資體系和擔保體系,這樣一方面可以改變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吸引科研院所、大學、企業人員出來創業,使國家形成自上而下的創新主體,這對建設創新型國家也是個有力的推動。
平等的觀念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觀念,它不僅表現在經濟准入上,也要體現在利益表達上。中國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高尚全說,經濟轉軌必然會引起社會利益結構和思想觀念方面的分化和整合。當前應特別強調公民基本權利平等的社會價值觀,建立規範的利益表達、對話和協商機制,引導各個利益羣體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妥善處理各種社會利益關係、進一步調整政府與公民、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擴大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空間,發展和完善社會自治、民間救助和慈善團體,使公民在廣泛參與社會治理過程中形成新的和諧關係。
其次是協調。這主要是指在利益相關領域的目標要協調一致,不互相矛盾。張卓元委員說,“十一五”期間我國要建立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機制,但當前的一些經濟政策是與其相違背的。比如資源價格方面,我國的能源有很大一部分依賴進口,但同時我們的汽油價格是全世界最低的,這就不合理;同樣,在北方很多地方水資源非常緊張,但是水價偏低;在礦產資源領域,中國資源短缺,但80%的礦產開採不收費。
在稅收制度方面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燃油稅儘早出臺,可以擴大小排量汽車的市場,推動節約資源;物業稅、財產稅的儘快出臺,也可以抑制房地產投機,促使資源分配更合理。“不合理的、不利於科學發展觀的政策要取消,或重新調整以協調一致,這是必然的”,張卓元說。
協調的觀念也貫穿於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景天魁委員說,社會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協同,即協商意見,協調利益,協同動作。
景天魁認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的關鍵,是明確政府和社會的責任分工。必須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分工和協作,在目前我國社會自制能力較弱,社會組織發育不健全的情況下,應進一步發揮公衆參與的作用,將公衆參與的方式制度化、法制化。
有了平等的基礎和利益協調的機制,才能最終做到“統籌”。鄭功成委員說,實現“統籌”是“十一五”期間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必須的,需要很高的智慧。統籌表現在“十一五”規劃的各個領域與層次,宏觀上有經濟目標與社會政策之間的統籌;社會政策內部有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目標之間的統籌;在社會保障本身,又包括就業、養老、醫保、貧困救助等方面的政策統籌。
鄭功成說,“十一五”規劃要求保障全體人民共享發展的成果,僅在社會保障領域就有三個必須的不可替代的制度:以社會救助體系保障低收入階層共享發展成果,以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勞動者對企業、用人單位發展成果共享;以社會福利事業保障不同社會羣體,如老人、殘疾人、婦女兒童等共享發展成果。這樣的改革目標必須統一考慮,成體系地推進,才能保證覆蓋到最廣大的人羣。
“‘統籌’將貫穿在‘十一五’所要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每一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安陽市市委書記靳綏東說,“並需要每一級政府、每一個部門去落實。”
破除不當路徑依賴
“現在我們對計劃經濟體制的依賴已經很小了,只留下了一點殘餘。但是改革開放後在某些方面卻形成了新的路徑依賴”,鄭功成代表說。
新的路徑依賴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把效率優先極端化爲效率至上,忽視了發展公平與社會公平;二是公共資源的分配存在種種不協調,比如社會事業投入不足、城鄉資源分配不均,以及發展中出現的利益分割越來越嚴重,使發展成果的共享受到損害;三是過去的發展政策強調放權給地方進行探索,造成了新的不平衡,統一公平的市場模式沒有建立起來。
鄭功成代表舉例說,在整個“十五”期間,社會保障模式都在進行試點,不同地區的政策探索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在遼寧,社會保障支出佔整個工資的25%,而深圳只有6%,使得投資者的勞動成本不同,市場主體不在一個起跑線上。
上述路徑依賴是一種思維、決策的慣性。而在具體操作上,則表現爲對行政權力的依賴,阻礙了增長方式的轉變與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江蘇悅達集團公司董事局主席胡友林委員分析,過去投資驅動的增長模式有兩個制度基礎,一是政府主導資源配置。宏觀上看,我國三大生產要素,土地、人才、資金的配置基本上處於政府主導狀態。有數據表明,銀行信貸中,國有企業拿走50%以上。此外,政府還通過價格管制,包括存貸款利率等方式間接進行資源配置;
二是價格形成機制不完善。我國基本建立了國家宏觀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但是部分產品的價格還沒有理順,特別是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不夠合理,土地、資源和資金等要素虛假的低成本鼓勵了過度投資和忽視效益的傾向,環境污染、資源消耗等存在嚴重的成本外部化現象。
上述因素大大降低了我國的資金效率。在發達國家,一般每投入兩元錢就有一元產出,而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要投入五元錢纔有一元錢的產出。
對此,有經濟學家分析,我國提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已經有很長時間,但是一直轉變不過來,關鍵在於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發揮。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消除四個方面的“遺產”,一是各級政府仍然掌握很多重要的經濟資源,比如土地、信貸的配置權力;二是以GDP數量增長爲主的政績標準;三是政府財政收入增加的壓力;四是生產要素價格扭曲。
新的路徑依賴是社會矛盾集聚的原因之一。高尚全認爲,中國在體制轉軌中雖然大幅度減少了行政性資源配置,但行政性資源配置不僅在國有經濟部門依然存在,而且近年來已經出現在向非國有部門滲透的跡象。在土地轉讓、資金信貸以及股權融資等領域,行政權力市場化的現象依然沒有止步的跡象。
由於權力作爲個人或羣體的資源參與市場化,本質上是對社會財富的瓜分。在形成少數暴富階層的同時,不但侵犯了他人創造財富的收益,而且減少了社會可支配經濟資源,削弱了社會調節貧富差距的能力,加劇了經濟轉型時期社會的利益關係失衡。
更進一步,對資源的壟斷還造成了對利益表達的壟斷。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道民認爲,近10年來,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中,利益分化加快,而在利益平衡機制還很不健全和完善的條件下,強勢利益集團往往佔有甚至壟斷表達渠道。當這些利益表達主導了某項政策制定,或在執行中央政策時走樣,就容易加劇社會利益關係的失衡,導致社會矛盾激化。
簡單地說,行政權力掌握資源配置權,形成了新的體制性障礙;發展目標與制度設計過於單一,加快了社會分化、利益向少數人集中的過程。這成爲“十一五”期間落實“五個統籌”所需要着力改變的對象。
政府改革是重點和難點
傳統的政府職能和國有大企業、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被專家視爲原來計劃經濟體制的核心與基礎部位,是難以改革的“堡壘”。
張卓元認爲,“十一五”期間,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最大難點,是政府自身改革,“比如當前的市場壟斷中,自然壟斷和行政壟斷結合在一起,政企不分現象仍然嚴重”,他說,這次兩會上,很多代表、委員在抨擊“霸王條款”,“這既是在破除行業壟斷,實際上也是在破除背後的行政壟斷,在這方面,國家持明確的支持態度”。
政府改革的核心應該是“規範”二字。中國建設銀行董事長郭樹清委員提出,政府職能已經被明確界定爲四個方面: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所謂經濟調節主要是間接調控,應該越來越集中於中央,地方政府要從這個領域退出。市場監管既有中央政府的責任,也需要地方政府發揮作用,市場監管的能力和力度迫切需要加強,方向和任務已經比較清晰。
他認爲,政府職能調整的難點在於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這兩個部分內容比較模糊。首先是最基本的公共物品的供應沒有完全保障。例如義務教育,存在很大的城鄉差別和地區差別。公共衛生、社會治安、司法條件、基本的文化和體育設施等等也莫不如此。第二,社會管理出現了許多空白。由於經濟轉型,社會生活變革十分深刻而廣泛,傳統的以單位爲基點的社會控制體系逐步解體,但是新的組織架構卻沒有相應建立起來。第三,政府的行爲方式未能及時轉變。主要依靠行政命令、紅頭文件、會議佈置來落實工作,成本越來越高,效果卻越來越差。本來應當發揮很大作用的自治機構、半政府機構以及各種非政府組織,發育很不充分,有的甚至完全缺位。
這種規範遇到的最大阻力往往還在政府自身。張卓元委員舉了最近在《郵政法》的修改中郵政部門要求將快件郵政專營的例子,“這個問題幾年前就明確了,快件郵政業務不能由郵政部門壟斷,但是這次郵政部門以自己的行政權力,又把這個問題提出來了”,他說,“類似的問題普遍存在,一些改革不徹底,與部門利益直接相關。”同時,張卓元委員也依然有信心,“這個也好辦,國務院只要下決心,他要想阻擋也是阻擋不住的。”
政府“革自己的命”,困難和阻力肯定很大,對此,有經濟學家指出,必須做到“三個依靠”:一靠喚起政府工作人員對人民負責的精神;二靠決策者對於這種情況有清醒的認識,和克服困難打破阻力的決心;三靠公民維護自己根本利益的自覺。
體制建設是持續的過程
接受採訪的代表和委員們表示,在“十一五”時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需要的規範基本能建立起來,但是對其中一些具體目標和制度建設,則要寄望於長期的努力。
張卓元委員認爲,城鄉發展達到相同水平,需要相當長時間的努力。而這種發展水平所造成的城鄉差別將長期存在,將制約城市的開放程度。“比如北京市,最現實的制約是水資源不足,所以不可能無限制地開放。”他說。
此外,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也將是長期任務。張卓元委員認爲,到“十一五”末期,能使區域差距不再擴大,就很不容易了。他認爲,當前中國有三大區域經濟發展的基礎比較好,即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經濟圈,它們將領跑區域經濟。而其他地區的軟硬件環境的改善將是長期任務,比如金融服務、投資保險、產業配套等軟硬環境,要到國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後加以扶持。
而政府自身的改革,“十一五”依然在起步階段。“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所確定的政府四大職能,中央和省一級可以做得比較到位,而地方政府中,經濟發達和引進外資比較多的地方也會完成得好一點,條件相對落後的地方,則需要更長的時間來調整。”張卓元說。
在形成比較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中,觀念是行動的指南,改變觀念的任務也相當艱鉅。鄭功成代表認爲,現在對科學發展觀的落實還是剛剛起步,在很多領域,政策依然是趨向城鄉分割與維護既得利益,而不單是統籌發展的。比如新農村建設,不單是農業部門的事,應該是哪個部門都有責任,不能是“城市文化部、城市衛生部、城市教育部、城市勞動社會保障部”。
“現有的一些地方指標還沒有完全體現科學發展觀,城鄉分割、區域分割等狀況依然嚴重”,鄭功成指出,必須用科學發展觀這個指標評估現有的政策,衡量新的制度安排與措施,“對科學發展觀的落實,將貫穿在整個‘十一五’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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