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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今天都會有這樣的想法:如果天天都是3·15多好!
確實,一年365天,只有今天消費者的腰桿兒最硬氣,除了能看到商家端正的服務態度,買到令人放心的商品外,以前的“冤屈”也能一併得到解決。這樣的好日子,當然應該多多益善,一年只有一次明顯太少了。
儘管只是一個願望,但這些年來在各級部門和消費者堅持不懈的努力下,我們周圍的消費環境還是得到了改善。中消協的統計數字顯示,從去年起受理消費者投訴數量開始減少,百貨等生活消費類的投訴比重逐漸下降,這些都是可喜的變化。
都說消費者就是上帝,可是面對着林林總總的消費陷阱、格式條款,即便真的上帝來了,恐怕也難免會着了道。因爲從消費個體的角度來看,如果想在買車、裝修、買房等消費環節全身而退的話,不光需要掌握相當的專業知識,還需要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恐怕上帝也會被難倒的。
因此,爲消費者營造安心的消費環境,還需要得到廠家和商家的大力配合。在這裏需要指出的是,儘管在維權環節上消費者往往處於下風,但是消費的主動權或者說決定權卻是掌握在消費者手裏的。也就是說,面對商家的不平等條款,消費者可以用腳來投票。
正如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的,今年要增強消費尤其是內需對經濟發展的拉動,這意味着消費者的支持程度將關係到企業的經濟走向,消費者將真正成爲企業的衣食父母。這也許會成爲今後消費者維權的一個重要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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