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發帖:“陪酒請找我”
前日晚,某著名網站論壇上,出現這樣一則自我推薦的帖子:本人是天生的飲酒狂,一次可以喝下兩瓶45度的白酒、數瓶啤酒。因爲有這個能力,所以我決定發揮潛力。如果您的應酬較多,且不勝酒力,請找我吧!……只要您肯付出一定的報酬。本人聯繫方式:QQ號359665***。
新聞直擊:陪酒人在天津
按照帖子上的QQ號碼,記者與陳熙取得了聯繫。陳熙說,他從事陪酒工作已兩年有餘。自從他在網站上發出了帖子,已經有3家公司和他聯繫,希望他能成爲其公司專業的陪酒員,爲公司服務。陳熙透露,目前他正在與其中一家公司協商報酬問題。
據瞭解,陳熙是天津人,大學畢業後一直在北京西城區某電腦公司做業務。2003年,他被公司派往長春談業務。陳熙發現,談業務並不單靠公司的實力,還要看飯桌上喝酒和周旋的本事。正由於他的能喝,最終,讓兩家公司的經理心服口服,簽了合同。回到北京後,電腦公司幾乎所有的對外宴客,陳熙都會被安排出場,以酒公關,一些在酒桌上和他拼酒輸了的人,最終都和公司簽下合作書。
醫生警告:喝酒過量引發肝癌
人體分解酒精需要酶,而這兩種酶是由肝臟產生的。肝臟是解毒器官,95%的酒精由肝臟解毒代謝,肝就成了酒精的最大受害者。另外,酒精攝入過多,也會對人的中樞神經系統、消化系統、心臟血管、胰臟等造成影響。
專家警告:陪酒喪命難算工傷
有社會學家表示,陪酒職業的出現爲某些個人或單位在人際交往中出了力,陪酒人幫助某些個人或單位獲得了一定的利益和好處,但陪酒這種職業並非合法。
本市穹天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給記者講述了一個真實案例。本市某私企單位業務人員李某,在一次洽談業務宴請客戶時,因喝酒過多,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李某的家人要求李某所在的單位按照工傷對待,但其單位以“李某是有行爲能力的人,喝多少酒屬其自願”爲由,拒絕工傷賠償。目前,這起官司仍在審理中。
張律師表示,陪酒只能算作“民間行當”,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工作。陪酒前,單位和陪酒者並沒有簽訂某種協議,因此,陪酒者的自身利益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在陪酒過程中,一旦出現像李某那樣的意外,責任不清。張律師奉勸從事陪酒或即將要從事陪酒的人,不要拿生命當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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