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和其女友先後冒充國家統計局、國家教委、北京某高校等多家單位工作人員,以幫助高考生辦理高校入學資格和辦理到北京工作爲名,先後騙取多名被害人現金高達29萬餘元。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經過依法審查,以涉嫌詐騙罪對這名男子和其女友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4年,其女友也被判刑8年。
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間,被告人田浩(化名)對外謊稱自己是國家統計局社會調查所工作人員、國家教委負責招生的工作人員、某高校駐天津招生辦負責人,以此身份騙得被害人孫某某等2人信任,並編造能將孫某某妹夫調往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某大學工作的謊言,騙得孫某某人民幣7.66萬元,以幫助孫某某及其孩子安排工作爲名,多次在本市東麗區騙取被害人現金4.12萬元。同年4月,田浩又以同樣身份騙取被害人魏鍾(化名)信任,並利用類似手段騙得現金9萬元。
同年7月至8月間,田浩夥同其女友劉英(化名)通過魏鍾認識了李某某、張某某、劉某某等3位高考生家長,田浩、劉英再次編造謊言,騙取3被害人現金13萬元。
利用高校招生錄取行騙常見手段曝光
冒充高校人員行騙:騙子自稱爲某高校招生工作人員,誘騙考生和家長填報志願,並暗示自己可以幫忙。家長爲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結果受騙。
混淆教育形式拐騙:騙子故意混淆網絡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與普通高等教育的區別,聲稱只要交錢就可上大學,甚至重點大學。家長花錢拿到錄取通知書,入學之後才知道就讀的並非普通高等教育的本、專科。
利用低分高錄哄騙:騙子聲稱自己有辦法讓低分考生上到一類、二類本科和專科,由冷門專業調到熱門專業,藉機詐騙考生及其家長錢財。
謊稱內部指標誘騙:僞造文件、印章,持僞造的證件和學校的空白錄取通知書,謊稱手中掌握某些高校“內部指標”,要家長先付一部分定金,才能拿到錄取通知書,他們往往拿到定金後就逃之夭夭。
自主招生瞞騙:一些招生騙子利用高校自主招生政策,聲稱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數線,只要花上數萬元即可搞定。
憑藉定向招生詐騙:騙子利用國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騙考生和家長,吹噓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學定向招生計劃,收取所謂“定向費”。
檢察官提醒:考生和家長要通過正當渠道瞭解招生信息,不要輕信中介及個人的宣傳。考生和家長髮現招生騙子,應主動向公安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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