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未來得及告知繼承人取款密碼便因病辭世,解女士在父親亡故後5年間多次奔波於銀行和公證處,卻至今沒有取出錢來。不但如此,按照兩個單位給出的說法,這筆外幣似乎已經取出無望。
據退休女教師解基桐反映,1999年9月6日,她的父親解崇濱在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市和平支行慎益街儲蓄所以兩年期存入3300美金。僅僅過了幾個月,老人便因患癌症於2000年1月去世。由於病發太急,他並沒有來得及告知家人取款密碼。2001年9月7日,身爲解崇濱獨生女兒的解基桐拿着父親留下的那張外幣定期儲蓄存單來到慎益街儲蓄所,講明自己的特殊情況後,被工作人員告知因缺少密碼及相關證明等而不能取錢。於是,當時感覺沒有太大關係的解基桐決定再等兩年,其後於2003年9月6日又一次來到該儲蓄所,結果對方再次以沒有密碼爲由又未給錢。到去年9月,解基桐的母親劉士鈺老人也去世了,至此,解基桐成了這3300美金的唯一合法繼承人。而當她第三次來到慎益街儲蓄所,將這一切全部明確講述時,儲蓄所工作人員告知她必須到公證處進行公證,證明她本人是這3300美金的“唯一合法繼承人”後,才能將錢取出。於是,解基桐滿懷希望地在單位、街道等處開具證明後,來到河北區公證處。可公證處工作人員以因爲這筆錢是外匯,無法摺合成準確數字的人民幣收取公證費爲由,拒絕進行公證,要求她返回銀行,由銀行開具一紙證明,說明這3300美金到底值多少人民幣,再來該處進行公證。可是,當解基桐回到慎益街儲蓄所提出這一要求時,當即被銀行拒絕,對方的理由有兩個:1、美元兌換的“行市”隨時在變。2、儲蓄所沒有出具這種證明的業務。
錢明明是自己的,僅僅因爲是美元、沒有密碼,取出它們便成爲“不可完成的任務”嗎?解基桐至今依然無可奈何。不知如何才能將這筆錢順利取出,而不至於讓它成爲亡父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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