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22日公佈了兩岸經貿“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配套“機制方案”,以落實緊縮兩岸經貿政策,限制臺商投資大陸。
報道指出,該方案涵蓋人員、農業、經濟及金融四方面;臺當局相關“部會”提出“新增或應加強的執行事項”,計劃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涉及“修法”及建置數據庫的部分,在今年年底前執行或規劃完成。
據報道,臺當局“經濟部”昨天表示,今後(臺商到大陸)重大投資案都將“提高審查層級”到“項目審查”類,參照“晶圓案”,“提升決策層級到首長級”。包括“超過兩千萬美金以上投資案”,以及“封裝測試等與敏感科技有關的產業”,“登陸投資都將提高審查門檻”。
臺當局“經濟部次長”施顏祥則表示,該部門“決定要改革大陸投資審查制度”,(島內)業者經過覈准進行大陸投資之後,主管機關應該分別針對母公司在島內持續投資與技術升級情況和廠商在大陸營運及資本增長情況,持續追蹤管理,“必要時到大陸實地查覈,以落實有效管理”。
同時,臺當局當天公佈的“積極管理”配套“機制方案”中,還規定了開放“第一類大陸旅客(長期在大陸工作和居住的人士)”赴臺的“強化措施”。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指出,將全面提高(臺灣)旅行業接待大陸旅客保證金額度,從新臺幣一百萬元提高到兩百萬元。
而對於臺當局緊縮兩岸經貿政策,限制臺商投資大陸的舉動,有評論人士指出,臺灣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兩岸經貿的合作與交流。長期以來,外部需求一直是臺灣經濟增長的主要拉動力量。而大陸則在臺灣的外需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據臺灣“中華經濟研究院”估算,臺灣對大陸出口每增加1元,可誘發臺灣各產業增加值2元。可見兩岸經貿有力地支撐了臺灣經濟。對兩岸經貿交流合作進行限制,最終受損的是臺灣經濟和臺灣民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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