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發佈 全文 答記者問
不得以農民進城務工爲由收回承包地 重點解決農民工問題 評
農村稅費改革後出現的鄉村債務問題,已成爲村幹部上訪、農村社會不穩定的一個重要的隱患。過去因爲完不成鄉鎮分配的農業稅指標,一些村幹部只好自己掏腰包墊付,甚至從信用社貸款完成鄉鎮下達的農業稅任務,而現在想要回自己墊付的這筆錢卻討債無門。
在推進新農村建設的今天,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亟待予以重視和化解。
收稅時,四處借貸
方國保是安徽省望江縣涼泉鄉原和平村的黨支部書記。2004年,和平村與另外兩個村合併爲橫山村,在新的村兩委選舉中方國保落選了。他告訴半月談記者,安徽實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特別是中央提出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以後,農業稅的收繳便越來越困難了。
爲了完成農業稅徵收任務,鄉鎮便把各種稅費任務落實到村裏,完不成的村幹部必須先墊付。鄉領導說,等農業稅收齊後再把錢還給村幹部。方國保說:"一到收稅的時候,我們村幹部就要四處借債。原和平村7個幹部從支部書記到婦聯主任都墊付了錢,總共有5萬多元。我是書記,墊付的最多,現在還有13000元墊付款要不回來,其中7000元是信用社的貸款,每年要還利息,現在光利息就已經付了1500多元了。"
和平村原主任汪清已去世一年多了,在村裏工作了18年的這位"老幹部"3年前爲村裏墊付的農業稅,至今還有2400元沒能要回。2002年,汪清因爲身體的原因卸掉了村主任的職務,也就在這一年,他的兒子汪暉任村支部副書記,和他父親一樣也是光墊錢不領工資,汪暉總共墊付了1萬多元。"早知道是這樣,說什麼也不讓他們爺倆在村裏幹了。"汪清的老伴王應蘭抹着淚對記者說。
還款時,遭遇“清欠難”
目前王應蘭的生活十分困難。她說,老伴患肺癌去世,在省城合肥住院前後花了4萬多元。汪清死後,村裏給了她1000元,剩下的2400元欠款要等村裏"下次給"。爲了還債、躲債,40多歲的汪暉去年帶着妻子到江蘇打工,把兩個孩子留給老母親照看。
方國保的兒子和兒媳婦原來在縣城的棉麻廠工作,2004年一起下崗。方國保和老伴仍然住在上個世紀80年代建的老房子中,現在全部的經濟來源就是2畝地。"我老伴身體不好,動過兩次手術,前後花了2萬多元,辛苦了20年想不到是這個下場。"
據瞭解,原和平村被農民拖欠的稅款有20多萬元,而合併之後的衡山村被拖欠的稅款有30多萬元。衡山村支部書記方結苟說:"我們現有9名村幹部,除了一人是鄉里下來掛職的外,都有墊付的錢沒有收回來。鄉里就讓我們找老百姓把拖欠的農業稅要回來,但是現在根本不可能。"
記者來到涼泉鄉政府,汪旺年鄉長告訴記者:"村幹部墊付農業稅的情況確實存在,由於各種原因一些農戶的錢收不上來,村幹部爲完成任務只能自己墊付。說老實話,現在清欠越來越困難,全鄉的債務有700多萬元,下轄的10個村有債務900多萬元。"汪旺年一臉的無奈。
警惕鄉村債務成爲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據悉,到了2004年,全國鄉村兩級基層債務總額已經超過6000億元。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張玉林認爲,農村債務問題是實行農村稅費改革,特別是免徵農業稅以後暴露出來的新問題,如此巨大的債務必須及時化解,尤其應該重視解決負債村幹部羣體的問題。由於鄉村負債規模巨大,加上債務關係複雜,因此應該首先理清關係,然後再決定如何標本兼治。對農戶所拖欠的國家稅費、合理的鄉村提留以及用於公用事業的"一事一議"款所形成的農戶欠款,要進行登記、覈實,做好清收準備,必要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對屬於村組幹部亂集資、亂攤派、亂罰款所形成的農戶欠款,就要覈實註銷;對確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天災人禍一時無法還清欠款的,可適當減免或全部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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